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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2-24
2019-12-24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商丘市委政法委制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条意见

尊商安商护商亲商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刘继川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92
    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刘继川)12月20日,商丘市委政法委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座谈会。
    会议介绍了商丘市委政法委制定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条意见和政法部门推出的营商承诺,听取11名民营企业家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商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艳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商丘市委政法委制定了该实施意见,市直政法部门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承诺。全市政法机关要自觉做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承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落。
    会议要求,市政法各部门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和吸收,转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法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职责任务。要提高工作质量,立足于企业有利、于群众方便,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高效。要强化督导检查,跟踪督办,督促政法部门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和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抓好各项承诺举措的落实,全面提升政法机关服务水平,切实形成尊商、安商、护商、亲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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