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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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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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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接01版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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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1版)全省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意见(试行)施行后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以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意见。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在试点案件类型上,充分考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群众可接受程度、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能力、案件数量及试点价值等因素,选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三类进行试点。 在试点范围上,省法院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统一城乡标准,确保不同地市和区县在同类案件中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出现同类案件在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裁判结果不一,造成案件当事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在赔偿标准上,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式,自省法院下发试点工作意见之日起,全省法院在前述三类试点案件的审理中,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城镇居民相关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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