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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第16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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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检察机关系列报道之六 |
检察人也是英烈权益的捍卫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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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军特约记者司明凯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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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后,安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凤琳主持召开专门座谈会,积极开展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常凤琳强调:“英烈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时代记忆,依法让英烈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激发前行力量,早已不是英烈近亲属的个体责任,而需要公众共同参与。我们要积极作为,助推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确保任何人都不能轻易触碰英烈权益保护法治红线。” ——汤阴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汤阴县烈士陵园,摸排侵害英烈荣誉名誉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3月1日,“头条寻人”公益寻人项目“寻找革命烈士石炳文后人”向汤阴县推送启事。该院第二检察部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为在解放上海战役中牺牲的烈士石炳文寻找后代亲人,向汤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措施寻找烈士后人,征集烈士故事和文物,以保存珍贵史料。” ——北关区检察院开通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绿色通道。 英烈保护法实施后,该院及时与市烈士陵园、驻军某旅对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发现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案件线索,及时互通情况。对网络上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侵权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该院对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优先办理机制,向英烈近亲属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对英烈近亲属提起诉讼的坚决支持起诉。 ——地处八路军革命根据地的林州,英烈的革命故事源远流长,近年来当地未发生一起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事件,这和林州市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英烈保护法所作的主动出击、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的系列动作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该院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结合英烈保护法法律条文的颁布实施、修改完善、解释说明等时机,大力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通过法治展板、法律手册、 网络媒体、现场说法、知识讲座等手段宣讲法律,切实把法律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二是改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网内网外互联通的方式快速发现、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形成鲜明的社会导向,适时组织对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学校团体等落实英烈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以强有力的检察监督促进法律生威发力。 三是利用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的便利,培养基层法治宣传员,以骨干的酵母作用带动全员学英烈保护法、守英烈保护法,同时发挥好人大代表监督作用,既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也要当好播种机、宣传员、实践者。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每年清明节,林州市检察院的党员志愿服务者都要到林州市烈士陵园开展一年一度的“祭英烈颂忠魂强党性”活动,通过到革命英雄纪念馆参观革命英雄事迹、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在英雄纪念碑前默哀、依次向革命先烈敬献鲜花、诵读缅怀英烈诗词等形式,向革命先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无限的哀思。 安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江平介绍:“安阳两级检察院共发现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针对属国有文物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陵园等,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修缮和维护。检察机关开公益诉讼捍卫英烈权益的先河,意义深远。” 安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宵楠介绍,其他地域办理的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案件,主要是表现在网络侵权上,这些证据很难固定。为此,安阳两级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部门提出了“四个到位”: 一是侵犯英烈荣誉名誉损害取证要到位; 二是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取证要到位; 三是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取证要到位; 四是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与英烈荣誉名誉受损因果关系取证要到位。 回眸来路,放眼前程,捍卫英烈,是安阳检察人在红色传承中的持久坚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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