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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第09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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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我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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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薛华通讯员罗方杜浩杰/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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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陈连东检察长,感谢检察机关,你们给老百姓办了实事,解决了我的难题。”12月9日上午,西华县址坊镇邵某激动地握住漯河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的手(如图),并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 2016年,因伐树问题邵某被朱某打成轻伤。2018年12月,被告人朱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某各项损失9290.58元。判决生效后,邵某不但不服刑事判决,更对迟迟未能领取到民事赔偿款耿耿于怀,遂向漯河市检察院以来信来访的方式提出刑事申诉。 今年9月5日, 漯河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接到邵某的来信后,当即作出批示:“此件我办理。” 面对情绪异常激动的邵某,陈连东在安抚其情绪的同时承诺会依法妥善处理。经过对案件认真审查,陈连东发现邵某的申诉理由是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存在个人偏见。陈连东多次接待邵某,耐心倾听当事人“竹筒倒豆子”般的倾诉,在安抚其情绪的同时,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细致入微地向其进行释法说理。同时,陈连东经与郾城区法院沟通,邵某的案件赔偿款如数发放到位。最终,邵某接受处理结果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满意,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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