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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第08版:省会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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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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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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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碧雄、洪碧华、曾细芳、广东鸿铸欣投资有限公司: 徐林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作为申请执行人的(2016)豫0305执第1562号案件,徐林将持有的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15)涧民三初字第54号民事判決书所确认的对洪碧雄、洪碧华、曾细芳、广东鸿铸欣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其从权利、权益一并转让给杜燕。望洪碧雄、洪碧华、曾细芳、广东鸿铸欣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15)涧民三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及时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杜燕履行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案件承办人:谭法官 联系电话18838810778 特此声明。 徐林 2019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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