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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第11版:平安新乡 大 |  中 |  小 

提升办案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延津县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果好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黎明 通讯员 书清 艳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8
    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黎明 通讯员 书清 艳香)近日,冯某涉嫌危险驾驶被移送至延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向他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冯某权衡利弊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第二天向法院移送起诉,法院受理当天就作出了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判决。
    据了解,该院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措施,与县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形成推动制度实施的合力。以“快”为要,提高诉讼效率;以“准”为先,强化量刑建议质量;以“质”为本,增强办案质效。坚持“效率、质量、效果”并重,就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范围、认罪认罚从宽幅度、量刑标准等形成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侦、诉、审、执行环节快速流转、无缝对接,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换挡提速。仅10月份,21件涉嫌危险驾驶案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平均用时10天。
    今年以来,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68件,并推行精准量刑建议机制,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96.1%,不但提升了办案效率,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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