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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第05版:法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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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不了”的检察建议
缘何赢得多方满意 |
——浚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督促污染治理推动产业升级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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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牛长涛李正阳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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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督促养殖场(户)按期整改 近年来,浚县检察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适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以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使原本被断言“推行不动、落实不了”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各方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检察建议的各项措施、要求和目标逐步得以落实,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3月20日,浚县检察院收到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浚县卫贤镇散养户养殖气味污染环境一案的线索交办函。该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干警依法调查核实。 该院干警经调查发现,卫贤镇现有养殖场(户)462家,其中规模养殖场45家,非规模养殖户417户。多数养殖户未按照要求建设堆粪场和粪尿水贮存池,造成养殖臭气及粪便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浚县卫贤镇政府对辖区内养殖污染防治有整体工作方案,但由于养殖户搬迁工作复杂,且涉及环保、国土、城建、水利、畜牧等多个行政机关的职责,整体治污工作推进缓慢。 1严格奖惩 标本兼治 浚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卫贤镇政府应当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全面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做好辖区内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虽然政府采取了停养、搬迁等措施督促养殖场(户)处理养殖粪污,但养殖粪污污染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状态正在持续。该院于5月16日依法向卫贤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镇做好以下工作: 制订方案,分类施策。需要搬迁的养殖场(户)必须搬迁;不需要搬迁的,要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直到达到污染物清理干净的标准为止。 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工作进度。对组织不当、措施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部门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完善机制,严格奖惩制度。为相关养殖场(户)搬迁或建设争取政策扶持,提供全面支持,同时加强长效监管,严格奖惩制度,防止反弹。 检察建议发出后,卫贤镇政府十分重视,及时召开养殖污染整治推进会,全镇所有养殖场(户)负责人共同参会,畜牧、环保等部门列席会议。检察机关在会上讲明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养殖污染造成的危害,使相关各方深刻认识到养殖污染不容忽视。与会养殖场(户)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镇政府完成污染整治工作。各行政机关也表示,将加强监督,引导全镇养殖场(户)完成养殖污染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和不符合条件养殖场(户)的搬迁、停养工作。 2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推进会后,卫贤镇政府多措并举,督促五个管理区及45个村委对各村养殖场(户)负责人加强教育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改尽快落到实处。 该镇成立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专班,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养殖、环保、国土、城建、畜牧兽医、公安、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县畜牧局项目经费,切实改善养殖环境,同时对养殖场(户)实施奖惩机制,督促养殖污染整治到位,利用第三方介入的方式为养殖场(户)提供配套方案,县畜牧局提供技术指导,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截至检察建议回复时,该镇一般区域内的321个养殖场(户)中,已有172个完成畜牧废弃物处理设施改造,完成率53%;重点区域内的141个养殖场(户),已有75个停养,完成率53%。 3成效显著各方满意 浚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不仅仅在卫贤镇得到了推进落实。在浚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院和自然资源、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县的畜牧养殖业规模、状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将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把卫贤镇推进落实检察建议、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改善人居环境的经验做法向全县各乡镇推广。由检察机关推动的公益诉讼活动产生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首先,公益诉讼活动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使农村居住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和提高,强力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程。 浚县是全国知名的畜牧大县,猪舍、羊圈、鸡棚等遍地开花,在给众多养殖场(户)带来收入、活跃地方经济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这种为部分养殖场(户)创造经济效益而牺牲广大村民利益、以破坏居住环境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是得不偿失的。 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引起了卫贤镇乃至全县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为美丽乡村建设找到了新的着力点,为乡村振兴工程提供了强劲动力。 其次,公益诉讼活动促进了产业升级换代,防止了土地污染和水体污染。 浚县境内有淇河、卫河、共产主义渠三大河流, 以西南端的新镇镇作为交汇点,呈放射状向西北、正北、东北贯穿全境。此前较长一个时期里,很多养殖场(户)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采取养殖粪污露天堆放、就地存储的原始方式,不仅易造成大气污染、土壤污染,还极易引起严重的地下水及河流水系污染。有关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接受检察建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的措施,推进“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粪污垫料回用”和“污水肥料化利用”四种模式,力争到2019年底,畜牧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达到100%。养殖业升级改造,将为浚县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再次,公益诉讼活动能够助力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以卫贤镇为典型的养殖业污染现状的形成,既有作为主管部门的乡级人民政府监管缺失、没有充分认识到畜牧养殖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致使中央开展的大气污染攻坚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的主观原因,也有政策法律法规滞后、农民自发行为难以及时发现等客观因素。而污染行为一旦规模化、群体化,整治难度将非常大。 鉴于实际情况,浚县检察院提出柔性的建设性建议,为治理污染提供思路。该院创新方式,多管齐下,一方面,督促镇政府牵头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履行整改职责,切实将检察建议中提到的污染治理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不断推进整改任务,确保当地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确保中央提出的大气污染攻坚战能够有效落实;另一方面,针对养殖场(户)在关停移转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合法诉求,与畜牧、自然资源、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协调,在资金、技术、程序等各方面给予切实有力的政策扶持,让原本“推行不了”的检察建议赢得了各方满意。 最后,“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理性平和的工作态度,使原本被断言“推行不动、落实不了”的检察建议得以落实。在公益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大幅度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形象正在进一步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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