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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2-10
2019-12-10 第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三门峡市检察机关认真践行平等保护理念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雷燕张伟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2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雷燕张伟龙)渑池县检察院检察长贾建超日前来到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就前不久办理的案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建议,增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8月,渑池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该企业时,了解到供货商在供应的氨水上做手脚,损害企业利益,遂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指控犯罪。最终,涉案人员李某被渑池县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刑。
    这是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认真践行平等保护理念,坚持做到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促进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科学理念作指引、公正司法为根本、扎实作风作基础,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长康健民在接受河南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11件,起诉6件,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件63人;依法开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办理审查起诉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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