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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9 第07版:扫黑除恶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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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聚力扫黑恶精准监督彰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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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刘楠苏瑞卿/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65 |
|  | | |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  | | |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重大涉黑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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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共批准逮捕459人、提起公诉466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56条、审查起诉涉黑涉恶职务犯罪7案7人、下发检察建议7条……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乡市检察机关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在这场中央统一部署、人民高度关切的“攻坚战”中,新乡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状态和实实在在的行动,以案件质量提升打造司法公信,“破网打伞”深挖犯罪根源,凝聚社会合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头雁引领精准打击除黑恶 案件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乡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统一部署、凝聚力量,形成全市检察机关一盘棋、精准打击黑恶犯罪的格局,将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办成证据确凿、程序严谨的铁案。 统一部署,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新乡市检察机关均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全市选拔124名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干警组成统一办案团队,专门办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张某涉黑案,新乡市检察机关从全市抽调办案力量,成立由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的办案组,全力保障案件办理。 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全部涉黑案件都严格落实“公诉、侦监双提前”介入机制,坚持市县两级同步、介入与侦查同步、公诉与侦监同步、提前介入与审查起诉同步的“四同步”引导侦查机制,最大限度将证据、事实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办案单位检察长都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带头出庭支持公诉重大黑恶案件,如张某涉黑案件和王某某涉黑案件,都由办案单位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另外两起涉 黑案件由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切实增强示范引领作用。 不枉不纵,精准打击。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新乡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二字,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新乡市检察院要求所有涉黑恶案件都要及时向该院请示汇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由该院统一审核把关,经审核把关,改变公安涉黑涉恶定性17案142人。在办案中,该院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大力度使用认罪认罚,从内部分化瓦解犯罪嫌疑人,使案件证据更充分、效率更高,大大节约司法资源,快速高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态势,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全市涉黑恶案件共适用认罪认罚14案167人,特别是针对重大涉黑案件,加大适用力度,案件使用率83.3%。如王某涉黑案件,经过检察机关向被告人、辩护律师等讲事实、讲法律、讲政策,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全体成员全部认罪认罚。该案件预计开庭5天,结果庭审两天顺利结束,提高了庭审效率,提升了法律效果。 ●“破网打伞”斩断黑恶犯罪根源 新乡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的重要意义,将“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完善内部线索排查机制。全市检察机关依托办案深挖“保护伞”线索,注重从所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正在办理的相关犯罪案件挖掘“保护伞”线索。对“保护伞”线索进行排查,明确“保护伞”线索的发现、审查、移送工作程序,形成线索排查工作机制。注重延伸审查范围,从正在办理的关联犯罪案件中挖掘“保护伞”线索,全市检察机关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黄赌毒案件,全部进行复查符合,梳理个案背后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是否存在充当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并注意对该类案件进行研究,将发现的线索移交相关机关。 深挖彻查,凝聚“保护伞”查处合力。新乡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彻查到底、绝不姑息;既查办黑恶势力,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建立完善“破网打伞”的配合协作机制。对内完善深挖彻查机制,凡在办案、信访接待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必须建立登记报告、追踪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条涉“保护伞”线索得到核查、查证;对外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确保一网打尽涉黑组织和背后的“保护伞”。 ●正本清源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全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将打击与预防、惩办与治理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促进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发挥检察建议建章立制效能。新乡市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特别是对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续时间长、行业监管不力的犯罪组织,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条,督促相关部门履职。 目前,7条检察建议均已得到相关部门整改、反馈。如延津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涉黑案,检察机关认真履职,发现存在财产查扣较少,部分资产未按照规定依法妥善处置等方面问题,与“打财断血”要求不符,该院检察长亲自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加强对该组织背后的资产情况查扣处置,全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发挥类案指导功能。新乡市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剖析黑恶势力犯罪主体、犯罪手段、犯罪领域的新变化、 新特点,及时总结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查办案件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常规普法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深入田间地头到农村进行宣传,通过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有重大影响和社会关注的扫黑除恶典型案 事例,让人民群众了解扫黑除恶的进展和成果,形成 “人人喊打”的局面,“人尽皆知”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乡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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