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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2-06
2019-12-06 第13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868
                登封市人民法院公告吴炳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告尚正禄:本院受理李秋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告徐廷军:本院受理原告王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521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告贾庆象:本院受理原告李保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521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告袁福萍:原告杨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21民初261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准予原告杨军与被告袁福萍离婚;二、婚生女杨冬紫由原告杨军抚养,被告袁福萍从2019年9月1日起至婚生女杨冬紫能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500元,每年的子女抚养费均于当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杨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何涛:我院受理的原告刘加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3民初836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望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则依法裁判。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朱有胜:我院审理的原告冯道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邮寄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3民初248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一、被告朱有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冯道华购房款200000元;二、被告朱有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10日内赔偿原告冯道华损失10000元;三、驳回原告冯道华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1402执4835号荣燕、荣鑫、荣婷、孔维念:郇春丽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1402执4835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2019)豫1402民初2719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并向本院报告当前及上年度财产收入情况。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汤香、汤胜利、张玲: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达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三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范艳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883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庞根:本院受理原告王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804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刘书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204民初2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将于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亚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204民初2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将于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公告童二社(41272319780827901X):原告开封市宏达建筑设备租赁站诉你和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谈龙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经作出(2019)豫0211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因谈龙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诉答辩期为上诉状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法院网络拍卖平台对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塞纳左岸7号楼2单元1层101号(合同号:0050267)公开拍卖。房屋建筑面积191.34平方米,议价2800000.00元,二拍价格为2240000元。有意者可登录淘宝网法院网络拍卖平台参加竞买。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司娜: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203民初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召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南召县城郊乡前庄村下六北组张向阳、王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孙飞与被告张向阳、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后的8时30分在本院城区法庭开庭,如遇节假日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甘雨:本院受理原告何振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给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24日10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故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贺志炎:本院受理原告乔振旭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寇国林:本院受理原告刘吉亭与你、赵遂庆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1329民初2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白炬光:本院受理原告张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2民初3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杨莹、杨明群、刘翠华:本院受理原告王雨诉你们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1326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杜瑞存:本院受理原告王智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给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24日11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故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程世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海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24日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故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陈远远:本院受理原告周长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召县人民法院公告袁向阳(身份证号:412921196601235515):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天青与被告袁向阳、韦保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召县人民法院公告袁向阳(身份证号:412921196601235515):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天青与被告袁向阳、第三人韦保珍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8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0年1月7日10时至2020年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路10-1号长流二期6号楼3层2-304,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郑法官,联系电话:19837091776。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凯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继召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许铭钒:本院受理原告董跃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平顶山市双雅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张亚民:本院受理原告徐亚彬诉被告平顶山市双雅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张亚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盘根: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卫东区荣泰健身器材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3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郭成彬、郭世克、王俊杰、王燕斌:本院受理原告赵晓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5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进三、杨延安:本院受理原告吴炳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4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向超、杨树琦:本院受理原告贾会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3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平顶山市双雅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张亚民:本院受理原告徐亚彬诉被告平顶山市双雅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张亚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孙玉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422民初19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海琴: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海琴、沈铁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任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熊国栋:原告熊朝连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11民初3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应。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韩全根、韩占伟:本院受理张素琴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们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5民初6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河南千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久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邢春字、李红香、邢秀芳、邢长岭、张格:本院受理原告鹤壁市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南起、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611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河南千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久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邢春字、李红香、梁朝阳、邢秀芳、邢长岭、张格、赵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鹤壁市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南起、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611民初2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河南千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久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浚县黎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李红香、邢长岭:本院受理原告鹤壁市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南起、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611民初2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文军:本院受理原告安雨林诉被告刘文军、刘向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611民初3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小陶、赵雪生、赵志华:本院受理原告安保林诉被告赵小陶、赵雪生、赵志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611民初3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长江与被执行人鹤壁市杨海畜禽有限公司、河南柳江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定于2019年12月30日拍卖被执行人鹤壁市杨海畜禽有限公司持有的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530047数量3664000)等股票,具体竞买事项请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淘宝网。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薛保书、李俊丽:本院受理原告张东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长村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旭:本院受理原告宫玉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长村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李翠华、周涛:本院受理王卫红申请执行李翠华、周涛等一案,已依法作出裁定等相关文书。现依法向刘桂英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执358号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执行催告通知书、限制消费令、传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宋勇军、李彩红、汪继甫、许昌元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申请执行人)赵永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民终3169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长葛市山山浴柜厂:本院受理原告长葛市卫美陶瓷卫浴经营部因与被告长葛市山山浴柜厂、胥焕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82民初4357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附判决主内容:一、被告长葛市山山浴柜厂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长葛市卫美陶瓷卫浴经营部货款26921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2019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长葛市卫美陶瓷卫浴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3元,由被告长葛市山山浴柜厂负担。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李五军: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拒不履行(2014)长民金初字第0263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82执恢929号评估、拍卖裁定书,对你名下位于长葛市金桥路阳光家园9号楼1单元4层西户的房产(房产证号:10004334号)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于本公告生效后第5日10时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随机选择评估机构,第7日11时在评估现场进行评估,第20日到本院司法科领取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第30日到本院执行局领取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异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电话:0374-6110575,张法官。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李向峰申请执行杨福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四二路中段南侧和尚桥镇家属楼10套商铺(产权证号:00012703);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四二路中段南侧和尚桥镇家属楼9套商铺(产权证号:00012704);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铁东路北段东侧锦华小区1号楼商铺(产权证号:00011596);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四二路东段南侧房产(产权证号:10003386);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人民路南段东侧金地小区3号楼0202013房产(产权证号:00012980);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人民路南段东侧金地小区3号楼0202014号房产(产权证号:00012979);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人民路南段东侧金地小区3号楼0000014号房产(产权证号:00012934);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四二路东段南侧房产(产权证号:00009020)进行了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四二路中段南侧和尚桥镇家属楼10套商铺(产权证号:00012703),标的物所有人:杨福宗,评估价格:357.74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321.97万元,保证金为30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1.5万元;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四二路中段南侧和尚桥镇家属楼9套商铺(产权证号:00012704),标的物所有人:田秀莲,评估价格:329.69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296.72万元,保证金为29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1万元;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铁东路北段东侧锦华小区1号楼商铺(产权证号:00011596);标的物所有人:田秀莲,评估价格:109.24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98.32万元,保证金为10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5000元;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四二路东段南侧房产(产权证号:10003386);标的物所有人:田秀莲,评估价格:257.55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231.8万元,保证金为23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1万元;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人民路南段东侧金地小区3号楼0202013房产(产权证号:00012980);标的物所有人:杨福宗,评估价格:35.94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32.35万元,保证金为3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3千元;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人民路南段东侧金地小区3号楼0202014房产(产权证号:00012979);标的物所有人:杨福宗,评估价格:38.94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35.05万元,保证金为3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3千元;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人民路南段东侧金地小区3号楼0000014号房产(产权证号:00012934);标的物所有人:杨福宗,评估价格:48.82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43.94万元,保证金为4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4千元;拍卖标的物:杨福宗及其妻子田秀莲(迷)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市区人民路南段东侧金地小区3号楼0000014号房产(产权证号:00012979);标的物所有人:杨福宗,评估价格:324.36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291.92万元,保证金为29万元,竞拍增加幅度为1千元;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详情执结登录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参与竞买(ttp//sf.taobao.com,户名长葛市人民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冯保山:关于申请执行人马林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冯保山、李彦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二七民二初字第278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执行。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将依法对查封冯保山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869号9号楼2603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在期满后第三日选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如不按时到场参加或延迟到场将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院将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并依法委托评估,所产生的评估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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