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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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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司法局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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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燕霞 董建卫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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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嵩县以平安嵩县建设为统揽,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建设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共同体。目前,全县农民用法解决问题的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基层法治创建取得实效,村级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法治宣传教育入民心 为弘扬法治精神,嵩县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了村级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了村民自治、依法治村、民主管村。近年来,该县涌现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该县16个乡镇322个村(居)同时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为群众提供了休闲与学法用法两不误的学习平台。该县建立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服务网络,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有一名法律顾问,适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该县司法局利用“嵩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适时编辑与干部群众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案例和法治微视频,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公共法律服务下基层 该县公共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结合普法宣传、“双提升”、法律服务脱贫攻坚等活动,送法进乡镇、送法进村居,巡回开展法治宣讲,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覆盖率和满意度。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免费发放《嵩县司法局便民服务指南》等法律服务宣传资料;制作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宣传展板,进一步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一年来,全县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治宣传送法下乡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同时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助推全县乡村振兴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重点规范完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在全县16个乡镇、322个村居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覆盖率达100%。 矛盾纠纷不上交 为实现“三不出一不上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标,嵩县司法局建立县、乡、村(居)、组四级纵向调解组织,完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四横调解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调解格局;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立案前或诉讼中,司法机关认为通过人民调解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的,主动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案件移交或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达不成协议的纠纷,人民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该县将人民调解与巡回法庭审理相结合,将具有典型意义的赡养、邻里纠纷案件搬到群众家门口审理,就地开庭,以案释法。人民调解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巡回审理中开展法治宣讲,使巡回审理达到审结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治融合”铸和谐 近年来,嵩县322个村(居)“三委”按照念好“三治经”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使辖区呈现出邻里和谐、社会和美的良好景象。 法治化纠纷。该县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落实一名法律明白人,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一个调解网络”;强化法治教育,建立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参与性强、互动性好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交流群,村委会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通过微信交流群转发法治案例,利用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由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调解工作小组排查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德治促和谐。该县以道德讲堂为平台,以传承红色精神为重点,围绕“廉洁齐家、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等方面,组织群众开展“四讲”活动和“五心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媳妇”“最美公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通过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邻里和谐程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自治强基础。该县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并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决策等相关管理制度,按章办事,用制度管人,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成立村务监督小组,定期通过村务公开栏和微信交流群进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近年来,通过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嵩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民间纠纷80%以上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信访量大幅度下降,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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