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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第07版:税法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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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车前有场巡回审判 |
附近居民、工地上的工人、快递员、外卖骑手……都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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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丁清凌/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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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审判现场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丁清凌/文图)一条正在铺设中的马路上,两辆大铲车中间拉起了条幅上书“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条幅下面,一个庄严而醒目的大国徽立在一辆工程车的车头上……这是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现场,但是旁听者却很多,有附近居民,有从工地上赶来的工人,还有30余名快递员、外卖骑手。11月20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在一起交通事故发生现场附近的施工工地上,对这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2018年10月3日20时50分,赵某夜间驾驶一辆摩托车载着自己的孩子赵某甲、赵某乙,行驶至南阳市杜诗路永和苑小区北门限高架处,撞在限高架支柱上,造成赵某乙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赵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事故处理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在驾驶证注销的情况下夜间醉酒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违规载人,驾乘人员均未戴安全头盔,遇情况观察不周,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该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在施工作业完毕后,未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未消除安全隐患,是造成该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故认定:赵某应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南阳市市政总公司应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后原、被告无法就该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便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考虑到该案比较典型,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卧龙区法院决定到事故现场附近开庭审理。 为了更好地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审判员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该次事故的责任比例,由原告赵某承担85%,由被告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承担15%。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原告赵某、张某支付赔偿金10万余元,并向原告张某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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