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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1-25
2019-11-25 第05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我在法院的33年

作者:□鄢陵县法院张东海/讲述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整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09
  我叫张东海。1979年10月,我从部队转业到鄢陵县法院工作,2012年退休。亲身经历与见证的法院33年来的变迁,让我感慨万千。
历历往事
      1953年,鄢陵县政府司法科成立,这是县法院的前身。刚到法院时,我听老同志们讲,有一段时间,全院上下正式干警不到20人。那会儿,全院只分刑事、民事两个审判庭,下设屯沟人民法庭。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院的建设及改革也在向前推进,办公地址几经搬迁,机构设置有了变化,人员也换了一茬又一茬。法院办公地址由原来的正义街搬迁到了现在的西关街,原来的几排平房变成了现代化的办公大楼。法院下设机构经过多次调整,由原来的两个审判庭发展到现在的民事、刑事、行政、立案、执行等8个部门和6个基层法庭。2016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30名员额法官脱颖而出。2019年9月,法院有在职干警120多人,其中,党员占86%,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73%(含研究生两名),其他人员均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
审判工作
  最开始法官办案,民事方面的依据只有一部婚姻法。由于刚从部队回来就被分到法庭,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觉悟和充沛的工作热情外,我没有丁点儿办案知识和经验。多亏老庭长刘套军晚上给我们讲解办案程序和法律常识,并在办案路上向我们传授方法和经验。那时,每周周一到周六都是工作时间,工作要求是“携卷下乡,就地办案”。法院所有人员,上至院长,下至一般干部,人人参与办案。每次下乡,我们都住民房、睡大炕,饭后交粮票、饭费,大家同吃一锅饭、同谈
  一个案,同向“为国帮民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目标努力。
        这么多年来,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法律及其诉讼法相继完善,法官法、
    检察官法等法律相继颁布实施,我在办案过程中真正体验到了事事有法可依。
交通工具
  说起交通工具,更是让人感慨连连。我刚进法院时,没有摩托车、汽车,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那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我们这里比较落后,买自行车还得凭“自行车票”到百货公司去买。当时下乡办案,不论路有多远,我们都得自己想办法。近的地方步行去,远的地方就要骑自行车了。
    1983年,法院有了第一辆汽车,司机是刚从部队复员回来的段卫国。1984年,法院有了一辆三轮摩托车。随后车辆陆续增加和更换,所有业务庭都配备了汽车,下乡办案可以以车代步了。近几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目前,法院的警车及公务用车共20余辆,基本上能满足法院的工作需要。随着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现在,法院每个办公室都配齐了各种办公设施,庭审可以直播,从立案到结案的各种材料、数据存入信息库,当事人需要什么信息,在网上一查就能得到。
    这些年法院的变化,真是让人感慨,让人惊叹,更让人倍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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