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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教育部拟明确教师惩戒权

作者:征求意见稿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47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教育部22日对外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征求意见稿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教师实施学生管理和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教育部表示,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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