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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第05版:热点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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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唯有严惩,才能管住那些从高空乱抛物品的罪恶之手 |
法律硬核保护“头顶上的安全” |
故意高空抛物,一定情形下不得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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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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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4版) 《意见》目的预防、规范、警示 《意见》原文: 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现实危害,深刻认识运用刑罚手段惩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法惩治此类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此类行为发生。 “《意见》发布后,不单单在法律人中引发了大讨论,在群众中也引起了极大反响。”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政伟说。在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的背景下,为加大对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保护,《意见》必将发挥相应的预防、规范和警示效用。而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人的司法打击力度,明确相应的刑事处罚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危害后果、行为动机、主观目的、实施场所等予以细化区分,一方面是我国《刑法》“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使刑事责任的追究和民事责任的承担得到了相应的衔接。 灵宝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彭景维认为,《意见》最大的进步就是明确了高空抛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从原来以追究民事责任为主变更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一并追究,也为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提升全体公民对高空抛物法律后果严重性的法律意识,有助于严惩自以为有钱赔偿而对高空抛物可能伤害他人持无所谓态度的人,既适应了社会发展需求,也减少了司法人员适用刑法追责 时的困惑。 “《意见》的出台可谓是及时雨。确保人民群 众‘头顶上的安全’是社会现实的迫切需要,该《意 见》的实行与国家提出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 幸福感、安全感’主题完全契合。”胡良瑞表 示。该《意见》的出台,对于打击高空抛物 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支撑,办案 机关可根据违法行为人的动机、抛 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 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 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 其行为性质,切实做到依 法惩治此类犯罪行为, 有效防范、坚决遏制 此类行为的发 生,做到社会 效果和法律 效果相统 一。 各方联合力克“举证难” 《意见》原文: 要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积极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周边群众、技术专家等询问查证,加强与公安部门、基层组织等沟通协调,充分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针对“举证难”问题,《意见》给予了明确方向。 张政伟认为,该《意见》为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确定各方主体责任提供了充足的依据。以往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在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受害人受限于个体力量无法进行充分的调查,而《意见》明确了相应基层组织、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义务,运用相应公权力查找确定侵权人,强化了查证力度,同时还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其相应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并规定了物业隐匿、销毁、篡改或拒不提供相关监控视频等证据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法律规定上促使物业服务人员积极配合相应机关寻找直接侵权人。 “高空抛物、坠物‘取证难’的问题一直都存在,高空抛物入刑,则涉及证据必须确凿,这在实际操作中会给公安机关带来很大的办案压力。”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安琼琼认为。要想加强对高空抛物、坠物的预防和打击,还应完善社会配套设施,加大普法力度,增强群众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认知,提高全民素质,让全社会形成“不敢抛、不能抛、不会抛”的共识。“除了明确相关刑法罪名,《意见》还对‘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推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倡导考虑得非常全面,对预防和调处高空抛物、坠物纠纷有大益处。”安琼琼说。 法律界人士谈《意见》 要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 “《意见》出台后,势必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但是对高空抛物特别是高空坠物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需要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张政伟说,高空抛物、坠物的特定环境、特定时间、抛坠物体的类型及危害程度,要根据一般公众的社会认知和生活经验综合认定。 从制度上保护受害人 “该《意见》从司法保护制度上对受害人给予保护,其中明确了受害人的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及时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高空拋物、坠物案件受害人给予救济。该意见也支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高空抛物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者进行试点工作,对受害人损害进行合理分担。”胡良瑞说。 法律会平等对待每一个公民 “法律的平等体现在维护的不仅仅是受害者的利益,还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安琼琼表示,希望将来《意见》能进一步细化法律适用规则部分,为司法审判提供更精确的指引。 网友声音 @庄亮26:应该从小学开始设立普法课程,普及法律,有时候不是大家不守法,而是有太多人不懂法、不了解法律! @琪琪:别把他人生命当儿戏!“头顶上的安全”需要共同维护! @大雄:高空抛物宣传教育不能在居民楼贴几张告示就算完事,要做得更细更深入一些,做到家喻户晓。另外,处理要严,让抛物者胆战心惊,不敢越雷池一步。 @水水水爱运动:临街阳台和窗台不要放花盆之类的东西,遇到刮大风也是很危险的,和高空抛物的后果一样! @艰辛:我觉得处理高空抛物事件,不但要惩治那些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些故意而为之、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加以惩处。例如罚款、 清扫建筑物周边一段时间,以起到教 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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