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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我们的“老法庭”

作者:□杞县法院 李冰/讲述 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整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542
    1984年,根据工作需要,张传俭调到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工作。那一年,他主动向院党组要求到全县最偏远的圉镇法庭工作,法庭距离县城30多公里,交通不便,条件十分艰苦。因为在圉镇法庭工作了半辈子,张传俭也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老法庭”。
      2002年,“老法庭”办理了退休
  手续。他没有待在家中养花弄草
  享清福,而是主动请求返回法庭继
  续工作。重返法庭后,“老法庭”
  除了帮助法庭同志做好日常信访
  接待等工作外,还主动深入辖区
  村内调解纠纷。哪家的儿女不
    孝顺了,哪里的邻里闹起了矛
    盾,他往往是听说后不请自到。
        每次下乡,“老法庭”都带着
    “三件宝”:自行车、小喇叭和民事
    办案手册。自行车是“老法庭”用
    来走街串巷、搞普法宣传的代步
    工具;小喇叭是他用来给群众义
      务普法的传声筒;而民事调解
      手册则是他义务普法的宣传
      资料。由于素材经常更新,
      且素材都是农民群众容易理
      解的案例,所以他无论走到哪
      里都颇受群众欢迎。
          2005年8月,辖区刘某因
      忍受不了丈夫的家暴,几次欲
      寻短见。无意中得知此事后,
    “老法庭”不顾家里人的劝阻,
    主动骑车前往刘某家中进行调
    解。得知刘某的丈夫王某某脾
    气暴躁,平日里不务正业又与他
    人非法姘居,迫于丈夫的淫威,
  刘某从来不敢提出离婚,只想一
  死了之。“老法庭”劝说刘某拿起
  法律武器,诉诸法律来解决纠
  纷。法庭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刘某终于摆脱了多年来痛苦的折磨,重获新生。
  “老法庭”为人正派,付出后从来不计较个人得失和报酬。辖区湖岗乡马府村一贾姓农民,因不慎将别人欠自己6000元债务的欠条弄丢了。对方得知消息后,以没有欠钱为由赖账不还。贾某在听说“老法庭”的故事后,来到老张家中向其寻求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后,“老法庭”和贾某一起跑了几个乡镇寻找证人证言,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案件起诉到法庭后,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为贾某讨回了公道。感激之余,贾某非要拿出500元现金给“老法庭”,被他婉言谢绝。
    “老法庭”平时总是笑眯眯的,在群众眼中就是一个农村再普通不过的瘦小老头儿。但是在关键时刻却毫不含糊,拉得出,冲得上。那年夏天的一个傍晚,老张在法庭厨房内熬好稀饭,准备喊同事一起吃饭,看到一个年轻人慌里慌张地跑进大门,气喘吁吁地喊:“张庭长,快点去吧,俺家要出人命啦!”原来,这个年轻人前不久因与妻子感情不和,到法院起诉离婚,妻子不同意,并怀疑丈夫变了心,一气之下喝农药寻了短见。妻子死后,她娘家人纠集了亲戚朋友数十人前来出气,把女婿家的家具全部砸了。
    了解情况后,“老法庭”急忙喊上法官冯志立,骑上摩托车就向出事地点冲去。只见现场双方举着铁锨、抓钩、棍棒等,形势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看到这,“老法庭”急忙从摩托车上跳下来,一个箭步站在双方中间,用身躯将双方隔开,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我是法庭的!”这时人群中有人嚷嚷:“法庭算个啥?我们不让你管!老头儿,站一边去,不然连你一块打了。”说着再次扬起了手中的家伙。“好啊,谁敢动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想打,就先从我张传俭身上踩过去,我就不信法律管不着你,法院管不着你们!”看着老张一副不要命的样子,现场的人都被镇住了,本来乱哄哄的现场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老法庭”趁热打铁,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都不知不觉放下了手中的器械,渐渐散到一边。最后女婿向娘家人赔礼道歉,并给岳父母进行经济补偿。娘家人看着事已至此,就是心中再悲痛,人死也不能复生,也就原谅了女婿。一场即将发生的大规模械斗终于被制止了,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看着“老法庭”整天忙忙碌碌,却没有任何实惠和报酬,很多人都感到不解。有人问他为啥要这样做时,他呵呵一笑,说:“在法院干了一辈子,能用自己知道的法律知识为邻里群众做点事,我感到非常快乐,也是我安度晚年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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