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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第02版:要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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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把61万元执行款给申请人送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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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乔瑞锋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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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法院对我的案子这么上心、这么快,又把执行款送到家了。”11月19日,鄢陵县陈化店镇村民王某坐在轮椅上,接过鄢陵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松峰和承办干警陈磊递过来的61万余元执行款,连声感谢。 2017年8月,王某在新乡市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的鄢陵某酒店的真石漆工程工地上务工时,不慎从高空中坠落受伤,致六级伤残。王某出院后,与工地负责人王某某协商赔偿未果,将王某某和公司诉至法庭,要求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76万余元。 案件审理后,除此前被告为王某住院垫付20万元医疗费外,法院还判决被告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611098.672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许昌中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今年10月24日,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鄢陵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了解到王某家庭十分贫困,急需治疗费和护理费,承办法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多次组织双方做调解工作,被执行人王某某和新乡市某建筑劳务公司被法官的努力所感动,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于11月18日下午将执行款全部打入了法院执行款专户。 考虑到王某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法官们决定上门把执行款送到王某手中,并办理了结案手续。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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