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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第16版:法治中国 大 |  中 |  小 

在长江禁采区盗采江砂4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73
    据新华社合肥11月16日电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禁采区盗采江砂,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杨亚涛等4人非法采矿案及对该4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4人1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宣告缓刑2年,并处1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同时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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