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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3 第09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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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上“指南针”拧紧“安全阀”筑牢“三道防线”提升案件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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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熊永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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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您办理的柴某交通肇事案,案卡中‘审查起诉审结情况’项目‘案件其他情况’栏存在两处误填,请及时核实纠正……”近日,潢川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名检察官收到了由该院案管部门发来的“提示函”。随后,这名检察官按照“提示函”的内容认真进行了核实纠正。 “现在案件承办人大多存在案多事多的问题,案卡填录中手误、漏填等瑕疵情况也时有发生。”潢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廷辉说,为有效解决案卡填录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该院着力构筑“三道防线”,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案件质量综合管理质效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据了解,该院制作“小贴士”、坚持“日审核”、发“提示函”,明确案卡填录事项,案卡填录严把关,督促补正案卡问题,筑牢信息录入防线;通过案管通报、评查通报、业务周通报等措施,落实案管监督职责,强化交叉评查效果,形成长效服务机制,筑牢案管监督防线;该院还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商、类案调研等制度,加强内部合作,形成整改合力,服务社会治理,筑牢问题整改防线。 今年7月3日,潢川县公安机关将张某等人涉嫌抢劫罪一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卷宗显示张某抢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作出起诉决定前,我多了个心眼。”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我想起之前‘评查通报’中通报的相关问题,感觉有些不踏实。因为该案抓获经过中提到,民警谎称让张某给朋友送饭,将其骗至派出所后当场抓获。 张某去派出所时是否有投案的主观意图,是否构成 自首,我还没有核实,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方案,这 是要扣分的。于是,我立即与民警联系,要求将 张某到案经过详细说明,结果证实张某构成自 首。因此在公诉时提出考虑张某具有自首 情节,后来法院判决也认定了张某的自首 情节。这正是受益于评查通报的警醒作 用,让我避免了一些问题……” “‘三道防线’像一枚‘指南针’, 办案人员只需按照‘提示函’进行纠 正,问题就能得到有效整改;同时, 它还像一个‘安全阀’,时常给办 案人员加压警醒,促使他们尽 量避免差错。”该院检察长陈 晓东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 案管部门制作“小贴士”70 余份,发出“提示函”17 份,召开联席会议12次, 举行专题会商4次,开 展类案调研3次,共查 看系统中流转案件 218件,发现不规范 问题58案9类100 余项,都已及时整 改到位。 (熊永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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