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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1-13
2019-11-13 第07版:平安洛阳 大 |  中 |  小 

街道办事处综治工作的辩证法

作者:□洛阳市老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左朝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625
  “综治办是门小作用大,啥都能盛下”“综治办主任是权小责任大,越想越害怕”……如此种种对综治工作、综治干部的表述虽然不够全面,但也十分形象,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处在维稳处突的风口浪尖、保障发展的前沿阵地,是一个集义与利、权与责、荣与辱一体的综合体,面对的都是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只有学会、用好唯物辩证法,实现多种思维和角色的转换,才能灵活应对,游刃有余。
    在学与干的辩证统一中提升能力。“学”与“干”的辩证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体现的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认识必须与实践相结合,到实践中去提升,最终得到实践的检验。综治工作的全面性和复杂性决定作为一名综治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做到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不仅要学习业务、法律知识,还要学习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不仅要了解中心任务、全局工作,还要了解风土人情、民风民俗;既要会讲条理清晰的场面话,还要会说百姓熟知的家常俚语;不仅要掌握新形势下综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还要学会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同时,作为综治办主任还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只有亲身参与综治各项工作特别是信访、维稳和处突的具体工作,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在干中学、学中干,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头脑清、业务熟、点子精。
    在大和小的辩证统一中释放张力。“大”和“小”的辩证法,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看问题。综治办主任要置“小”于“大”,胸怀全局,善于在全局工作中去寻找自己的职能和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谋位;要以“小”见“大”,一叶知秋、见微知著,善于在细小的变化中预知大趋势、大变化,做到知变于未遂,防患于未然。综治工作事关和谐稳定大局,这是大事,但每天面对的可能是一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的小事,“小事”如若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极有可能变成“大事”,要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实际工作中,要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从平常小事抓起,在综治政法战线开展真心倾听“小诉求”、用心办理“小案件”、热心调处“小矛盾”、细心整改“小隐患”活动,通过桩桩件件的小事,来赢得群众的信任。
    在长与短的辩证统一中坚守定力。事物的发生发展,有其趋势的必然性、过程的长期性和途径的多样性。综治工作既不能违背规律、急功近利、盲干蛮干,也不能消极等待、碌碌无为、坐以待毙。要破除“速胜论”,摒弃“无为论”,防止能干不干、为官不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小题大做”,虚功实做。综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平安创建活动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发展过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绝不是凭一日之功、一时之力就可以实现的,更不是件一劳永逸的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一年一个主题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在破与立的辩证统一中激发活力。“破”与“立”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扬弃的思想方法,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经验弥足珍贵,创新价值更高,时间无止境,创新也永无止境。综治工作要运用好否定之否定规律,把握好破与立、继承与创新的尺度,既不能因循守旧、停滞不前,又不能超越历史和现实,建空中楼阁、海市蜃楼。在破立之间,首先要肯定,继承过去的光荣传统、经验做法和未竟事业,坚定前行。其次要否定,敢于解放思想,开创性工作。再次要否定之否定,敢于突破和超越自我,不夜郎自大,不封闭僵化。
    在情与法的辩证统一中彰显魅力。关于情与法的关系,不少人认为,情是情,法是法,二者水火不相容,不可混为一谈。如果带着感情来处理法律问题,就容易感情用事,会影响法律的公正性,所以法不容情,但在综治工作中需要大家有“法律不外乎人情”的胸怀。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剂良方,调解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情与法的博弈、情与法的交融。如果我们处理许多矛盾纠纷简单地用法律思维来处理,简单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许多问题不仅难以得到及时解决,而且可能导致矛盾纠纷升级,许多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因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最终也有可能回到调解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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