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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3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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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
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于明年10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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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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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11月12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改革任务计划于明年10月完成。 今年5月,我省被确认为全国12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之一。改革的任务是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据介绍,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有济源市、获嘉县、濮阳市华龙区、新县等18个市、县承担国家试点任务,每个省辖市还有1个县承担省级试点任务,目前试点任务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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