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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第14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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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共法律服务贴民心解民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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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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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多亏你们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康洼社区居民吴某握着区司法局驻村第一书记李志刚的手说。 吴某是石龙区康洼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82岁,没有子女,身后事一直是他的心病。李志刚在对贫困户进行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为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他和驻村帮扶人员、村干部多次召集老人的亲人协商老人的养老问题。经过半年的走访、做思想工作,李志刚了解到吴某的侄子愿意为其养老。为了让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让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前几日,李志刚和吴某来到了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主任于雪梅帮二人拟定了遗赠抚养协议。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村第一书记、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近年来,石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公证等司法行政服务职能,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429起,办理各类公证115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0余人次,举办法治讲座5场,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调解纠纷172起。 (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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