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9-11-06 第13版:法院公告
| 大 | | 中 | | 小 |
|
|
法院公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762 |
|
|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尚红利、盛月勤、王晓东、贾慧、张合荣、梁建赏: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江苏元泰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作出(2019)豫0191执异36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变更第三人李东来、尚红利、盛月勤、王晓东、贾慧、张合荣、梁建寅为(2016)豫0191执3249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91执异363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付世泓:本院受理原告淮阳县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26民初2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龙飞:本院受理原告刘庆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702民初5465号民事判决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龙飞:本院受理原告张美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702民初6478号民事判决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平:本院受理原告任永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裁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新蔡县大唐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雷得正与你公司、朱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做出终审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7民终1834号民事判决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胡廷前:本院受理原告吴根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巩宇: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跃刚诉巩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902民初8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巩宇:本院受理的原告薛红伟诉巩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902民初8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高有新: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宝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胡伟伟申请宣告岳军失踪一案,于2019年7月31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9年11月4日依法作出(2019)豫0902民特279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岳军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范县人民法院公告于俊玲:本院受理原告黄志中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926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侯庆豹:本院受理原告郭杰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已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郑州市金碧新材料有限公司、贾竹钦: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市强胜石油支撑剂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光山县升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诉被告光山县金源羽绒羊绒有限公司、信阳市讯驰科技有限公司、甘奉鸣、李敏及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豫1502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付大明:本院受理原告付宜新、冯士国诉被告付大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526民初2868号、2000号判决书:一、限被告付大明偿还原告付宜新借款246,004.66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6年11月22日至款清之日);二、限被告付大明偿还原告付宜新利息11,892.3元;一、被告付大明偿还原告冯士国借款4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4年2月20日至款清之日),二、被告付大明偿还原告冯士国借款10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4年12月4日至款清之日)。上述款项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曹先胜:本院受理原告凡思清、王友芳诉被告曹先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526民初2857号、2858号判决书,被告曹先胜于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原告凡思清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率按月息2%计算,从2017年10月24日至款清之日);被告曹先胜于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原告王友芳借款110,000元及利息(利率按月息2%计算,从2017年4月2日至款清之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胡桂凯(胡勇):本院受理原告周文军与被告胡桂凯(胡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330万元及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在潢川县人民法院传流店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黄保军:本院受理原告李传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牛涛:本院受理原告王学忠诉你与被告祁如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9)豫0526民初51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牛涛、祁如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王学忠借款人民币3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5月7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牛涛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王学忠借款人民币2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5月7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王学忠的其他诉讼请求。现将上述内容作为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王婷婷:本院受理王希平诉冯合堂、张多只、冯海超及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赵梦瑶:本院受理赵金明诉张衡及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肖云龙:本院受理原告靳洪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3民初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梁守具:本院受理李现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借款3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师俊波:本院审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03民初3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鹏:本院受理原告李变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豫0581民初5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殷国宾:本院受理原告宋尚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3民初22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国平与被执行人韩斯日古冷、刘文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韩斯日古冷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淇水花园4号楼1-4层东户(证号:1501004568)的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11月12日后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栗新军: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道方与被执行人栗新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到强制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反规避执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4号窗口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周晓亮: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崔黎明与被执行人周晓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到强制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反规避执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4号窗口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孙华杰:本院受理原告秦华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9)豫0602民初38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鹤壁市山城区人法院拍卖公告 申请执行人王明军与被执行人靳岩、鹤壁金得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兆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将对靳岩名下所有的立式磨砂机等机器设备(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来法院办理有关手续。)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期为15日,公告期满后(拍卖日期具体以淘宝网拍卖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山城区法院专栏依法拍卖。设备评估价14400元,起拍价14400元,保证金1500元,增价幅度500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公告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董铁国: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赵书增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长期找不到你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9)豫0482执46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3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报告你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对你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郭保仁:本院受理刘灵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3民初3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白中良:本院受理王红彬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3民初3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告白云星、张文贤:本院受理原告张磊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豫1324民初4490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内容为: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88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峡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娣:本院受理原告陈秋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3民初2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宋海英:本院受理原告韩守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9民初33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宋海英:本院受理原告韩征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9民初33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冯新彦:本院受理原告张选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9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利:本院受理原告赵治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9民初38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1303民初3223号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裴双喜与被告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告陈晓林:本院受理原告贾改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46000元(利息截止起诉之日,起诉之后至款还清之日利息按月息2分另行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告刘仙法:本院受理原告林岚峰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豫1324民初3716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内容为:1.要求被告向原告偿还剩余本金103000元,以及剩余利息,利息合计叁万玖仟壹佰肆拾元整,利息按照合同规定月利率为2%,直到本金还清之日;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等各项费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刘国普:本院受理原告周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6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厚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周玉社:本院受理原告李红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6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陆金生:本院受理原告彭国营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2民初1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袁菲:本院受理原告马蕊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2民初5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曹伟彦:本院受理原告包东文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2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25日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http://sf.taobao.com/0377/06),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南阳市长江路天泽苑4号楼2单元501室房产,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23.27平方米。评估价格725567元,起拍价格653010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6000元。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于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详见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377/06)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以上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详情以淘宝网发布的信息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情咨询电话:0377-61661029谢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038;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10日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http://sf.taobao.com/0377/06),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为唐河县滨河街道办事处郭庄社区建设路中段北侧(产权证号:1301003785-1至1301003785-2)房产。建筑面积1605.66平方米。委托评估结果为22135400元,起拍价格221354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于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详见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377/06)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以上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详情以淘宝网发布的信息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情咨询电话:0377-61661029谢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038;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1月22日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http://sf.taobao.com/0377/06)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南阳市七里园街都市阳光小区一单元27楼东北户房产一套(合同号:17959170),建筑面积138.87平方米,全部楼层共30层,户型3室2厅2卫。议价价格118万元,起拍价格94.4万元,保证金9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详见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377/06)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详情以淘宝网发布的信息为准。详情咨询电话0377-61661029谢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169;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10日10时至次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http://sf.taobao.com/0377/06),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为南阳市宛城区天山路北侧东城一品小区5号楼1单元3层1-304(预售合同号:14819328)房产,建筑面积:127.29平方米,用途成套住宅。评估价格1220966元,起拍价格109887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于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详见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377/06)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以上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详情以淘宝网发布的信息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情咨询电话:0377-61661029谢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038;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张玉良:本院受理原告王耀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2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徐刘涛:本院受理原告张睿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2号民初字第5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南阳市兴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东海诉被告翟琳琳和你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302民初6151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周景春:本院受理原告张士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卧龙区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沈龙鑫:本院受理原告南阳市永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龙鑫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3民初3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