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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第08版:法治现场 大 |  中 |  小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会场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朱晓晨潘磊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1
    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朱晓晨潘磊)10月25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对袁某某等二人利用职务之便突击建房套取国家拆迁补偿金涉嫌贪污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睢阳区纪委监委组织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部分工作人员及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合计100余人参加旁听。
    根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某某在担任商丘市睢阳区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协助从事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苏某某突击建房,套取国家拆迁补偿金160余万元,伙分赃款。案发后,被告人违法所得被全部追缴。
  “曾经我是一名党员,我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与信任,失去了底线,触碰了红线,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现在追悔莫及!”被告席上,面对昔日同事,面对家人,袁某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庭审结束后,睢阳区纪委常委李登举发表警示教育讲话。他指出,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职务犯罪庭审过程,是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也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实践。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守好初心,认真履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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