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10-09
2019-10-09 第13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370
                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王进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春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29民初3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1月11日10时至2019年11月12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平台上(网址:www.jd.com)第一次公开拍卖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90号41号楼2单元15号房产,建筑面积:104.79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现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相关优先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逾期不主张者视为放弃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有意竞买者交纳拍卖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详情见京东司法拍卖网平台(网址:www.jd.com)。咨询电话:0371-23806009(苗法官)。
                睢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水生:本院受理原告葛家席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信阳市天可茶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州正商仓储有限公司你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2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60日之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汪新法:本院受理原告王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2民初(16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60日之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钟青: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普锐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24日9时,在本院董家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谭川:本院受理原告方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龚冉:本院受理原告郭新峰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永国:本院受理原告余顺海与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2民初2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解兰、张宏团:本院受理原告叶金波诉你方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豫1503民初3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牛德友、罗林:本院受理河南祥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本院判决你们偿还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678899.20元及利息并要求你们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信阳大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刘子强:我院受理原告张新宇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肖仲石:我院审理的原告杨俊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依法做出判决,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3民初523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被告肖仲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杨俊波借款100000元,并自2017年6月29日起按月利率1.9%计算利息至还清止,并承担案件诉讼费13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告杨晓静:我院审理的原告王诣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做出判决,因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503民初510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被告杨晓静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诣文支付购房款10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25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息县人民法院公告叶兵、徐霞:本院受理原告关爱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528民初2387号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颍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将在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于2019年10月25日10时至2019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赵文松名下所有的豫K8L005号迈腾小汽车一辆。详情请关注:(户名: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36.JaSrit)。
                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晓翠、谢海坡: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晓翠、谢海坡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等应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保险费2761.32元、偿还理赔款34857.0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以37618.38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标准,自2015年7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8月6日共计37267.2元,上述两项合计74885.6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新安县人民法院五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洛阳丰旭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天长地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市安乐丽美园艺场、洛阳联农三禾农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英英诉被告杨泽民、洛阳丰旭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天长地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市安乐丽美园艺场、洛阳联农三禾农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8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吴锐博: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被告吴天天、吴锐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和原告李军诉被告乔建光、吴锐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28民初1842号、(2019)豫0328民初18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曲明菊、方利锋: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曲明菊、方利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8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杜苗玲:本院受理原告王江波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7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207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偃师市劲锋摩托车有限公司、偃师市宏盛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杨朝锋、杨利红、秦炎红、杨宏道、刘卫娜、赵明: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483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吉瑞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洛阳瑞格尔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达普工贸有限公司、王冬冬、王双双、孔丽娜、毛幸福、秦和村、王泽君、梁高潮、梁敏、孙伟光、杨小慧、王汝镇: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484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南新辉杰置业有限公司宜阳分公司:原告何云桃诉你单位和被告河南新辉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南新辉杰置业有限公司宜阳分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首付款231974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从2013年7月2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7月23日利息为75939.27元)。因你单位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东方:本院受理张雪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9)豫0305民初4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莫庆增:原告张建波诉刘春娥、莫庆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刘春娥不服我院(2018)豫0306民初550号民事判决,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杨大灵、卫天喜: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大灵、杨耀远、贺东生、卫天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28民初18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杨六民、李顺民:本院受理原告雷跃军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328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开迈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洛阳拓邦铝业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恒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伊川县恒泰国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晋亮亮、远雯、晋备战、晋亮、胡娟娟、袁小霞、冯跃彬、赵尹楠、冯俊飞、王咪婷、晋亚佗、张灿伟、董巧珍、张小平、叶安敏、张翠平、胡强国、范雅秀: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1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精密机床有限公司、洛阳新思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天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洛阳香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美材建材有限公司、洛阳金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唐长迎、黄晓粉、司江龙、张丽娟、司桂英、司金龙、辛金英、刘朝轩、戚松平、司迪文: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美材建材有限公司、洛阳东鹏置业有限公司、洛阳香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新思商贸有限公司、洛阳精密机床有限公司、唐长迎、黄晓粉、李书生、司江龙、张丽娟、司桂英、司金龙、司迪文: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县敦伦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伊川龙泉金伊龙磨料模具有限公司、康红星、范存栋、范振国、陈喜轻: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金鹏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东北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飞亚照明有限公司、洛阳精密机床有限公司、董宇武、范晓敏、马爱琴、司江龙、司桂英: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美材建材有限公司、洛阳东鹏置业有限公司、洛阳香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新思商贸有限公司、洛阳精密机床有限公司、洛阳天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唐长迎、黄晓粉、李书生、司江龙、张丽娟、司桂英、司金龙、司迪文: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史洛银、杨成彬、杨素粉: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伟顺商贸有限公司、高瑞斌、赵中伟:本院受理原告董其顺诉你们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县敦伦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伊龙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惠娟、范存栋、范振国、陈喜轻: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县金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洛阳一米机械有限公司、洛阳市辰诺贸易有限公司、伊川县亿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市伊迈塑业有限公司、李素田、陶伟绪、曹义刚、李晓利、刘静、范涛、范俊芳、王彩华、曹文治、白灵云、李洪涛、郭盼盼、毛尊安、曹义如、王利坡: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市维恩轻钢彩板有限公司、偃师市亚雷摩托车配件厂、偃师市劲锋摩托车有限公司、赵明、任莹莹、杨朝锋、秦炎红、武韶波、李素玲、李雷雷、肖尤尤: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宜阳县拓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伊川县金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洛阳市伊迈塑业有限公司、洛阳一米机械有限公司、毛尊安、金小利、李趁利、范俊芳、曹义刚、李晓利、李洪涛、李素田、陶伟绪: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安彩机械有限公司、河南伊龙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辰诺贸易有限公司、伊川县一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范涛、刘静、范伉、范磊、范伊丹、范国平、张贵莲、范振国、陈喜轻: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市洛柴发动机有限公司、洛阳惠航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偃师市宝隆化工有限公司、张丙奇、李改青、张波、李宗社、张秀利、李迎社、朱晓平、臧留蛟、宋玉若: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11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刘红耀、陶二红、王永红:本院受理原告姬彬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刘超:本院受理原告张龙、陈晓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422民初8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陈晓阳:本院受理原告张龙、陈晓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19)豫0422民初8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9年10月30日10时至2019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文化路北段东侧苑陵中学门口房屋(产权证号:0901001443)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刘伟宏、陈会平、刘圆圆: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平与被告刘伟宏、陈会平、刘圆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184民初3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刘新全:本院受理的刘文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里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永杰、孙超杰: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永杰、王坤: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岳宁:本院受理原告刘俊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02民初2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段常红:本院受理原告燕清林诉段常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02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朱文清:本院受理原告杨全洪诉朱文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02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苏红彦:本院受理原告刘森林诉苏红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02民初3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丽丽、张耀民、王世成: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及丁炳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豫0411民初1825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