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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第10版:卫生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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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家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执法工作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执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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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黄丽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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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黄丽)8月30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暨监督执法培训会上获悉,按照“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经省卫健委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省卫健委、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不再承担33家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应的卫生监督执法管辖权分别由郑州、开封、洛阳、新乡4个省辖市卫健委和卫生监督局承担,实行属地管理。 按照国家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思想,压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层级,原则上省级不再设置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推进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原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更名为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不再承担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省卫健委巡视员周学山说,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是依法执业的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把依法执业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探索成立依法执业监督科,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好依法执业内部审查;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其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要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不断扩大在线监督、远程监督试点范围,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打造“智慧卫监”,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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