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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第07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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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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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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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本委已受理银俊芳、刘卫民、肖秋玲、陈英、刘小云、郑俊诉你中心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现依法向你中心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组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6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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