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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洛阳市发挥示范作用法检两长带头办案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郭富昌通讯员王雨潇储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3
    本报洛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郭富昌通讯员王雨潇储涛)9月4日上午,洛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抢劫、放火案,该院院长曲海滨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院指控,2019年2月3日,被告人张某携带水果刀进入洛阳市洛龙区某小区,进入业主家潜伏,次日凌晨行窃时,被业主发现。张某在抗拒中用刀将业主砍倒,抢得财物。为毁灭现场,张某还点燃室内衣物,之后逃离现场。业主赵某夫妇休克死亡。
    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机关利用“智慧出庭助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高清的音频和图像,可视化的证据展示,让庭审现场处处体现着科技元素,集中体现了洛阳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的最新成果。
    随后,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张某作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介绍,检法两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是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助于充分激发和调动检察活力,增强司法公信力。以办案为中心的智慧检务建设,则助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全面提升了检察为民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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