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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第03版: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大 |  中 |  小 

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建立“彩虹工程”创新未检工作机制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陈亚洲通讯员刘昕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89
   2001年年初,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成立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家独立编制的少年案件起诉科。十几年来,新华区检察院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模式,加大未检工作力度。2017年11月,该院代表以“彩虹的约定”为题,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交流会上介绍了该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方面的工作经验,获得了最高
人民检察院的肯定。2018年3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
          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完善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建立权利告知制度。该院对新入看守所的在押未成年人明确告知其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其解释审查的内容、程序,同时书面告知在押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该院对在押未成年人逐人逐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提出处理意见。
    建立审查结论说理制度。该院对依申请启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作出结论后,对依据和理由进行释法说理,依法告知申请人;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书面告知办案机关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等密切配合,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个人情况、诉讼进程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掌握案件动态,避免、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规范程序监区搭起“彩虹”连心桥
    深入看守所开展监督。该院建立在押未成年人信息台账,每周更新,充分了解新入看守所的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与他们谈心;对看守所中发生的侵害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监督纠正,并向在押人员发放《“彩虹约见”申请表》,告知在押未成年人约见未检检察官的方法。
    设立“彩虹心理诊室”。该院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到看守所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成立“彩虹心理诊室”,聘请国家专业二级心理咨询师驻室,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对在押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进行初步评估,视具体情况约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
    开办“彩虹课堂”。该院对在押未成年人进行入、出看守所教育,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将抄录、背诵《弟子规》等列入在押未成年人的学习计划,把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拯救歧路少年的一剂良药。
    形成“彩虹寄语”。该院在案件办理、帮扶教育等环节,采用寄语的方式,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说服教育。
跟踪管理“彩虹工程”帮扶教育全覆盖
    该院建立“彩虹工程”工作机制,跟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实现动态管理,无缝衔接。该院出台《在押及社区矫正人员“彩虹约见”制度》等文件,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被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人,协助法院交付社区矫正机构,会同社区矫正机关制订个性化帮教方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评估社区矫正效果,根据效果调整帮教方案。未成年人小李因盗窃被判处缓刑,随后经常逃学。小李的父母递交了《“彩虹约见”申请表》。经过沟通,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化名“七色光”,以同龄人身份与小李网上聊天,帮小李找回自信,重返校园。
    建立“3·2·2新华彩虹工程”,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或落实就业。“3·2·2新华彩虹工程”即检察院、家庭、学校或就业单位三方联系,学习、就业两条途径,签订接受、监督管教两项协议。该院通过该工程帮助在校学生重回校园,对于不能或不愿意返校的少年,联合愿意承担帮教义务的爱心企业,帮助其就业。近年来,该院累计帮助168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入学或就业,其中无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创建正德帮扶教育基地,弘扬法治精神。该院依托正德帮扶教育基地,联合民政、教育、团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实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子女数据共享,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该基地被省检察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帮扶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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