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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第19版:平安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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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之后终还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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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陈金华张朋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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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陈金华张朋)“法官你好,你们拘留的被执行人刘某,同意履行判决义务,你们有空来一下吧。”8月29日上午,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虞城县拘留所民警打来的电话。 申请人葛某和被执行人刘某是朋友。2017年12月6日,刘某向葛某借款10万元,用 于生意周转,并出具一份借条。借条没有约 定还款时间和利率,仅约定如葛某需要用钱, 提前告知刘某。之后,葛某给刘某转账8万 元。后葛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给刘 某打电话。刘某说:“欠钱不假,才借一 年多,又少不了他的,我现在手头紧,想 年底给他,因为8万块钱就到法院告我, 这人也太不讲义气了。”说完就挂断了电 话。之后再打便不再接听。执行法官 多次上门找刘某,均未找到。“秋季执行 攻坚战”打响后,虞城县法院执行局抽 调精兵强将,将该案列为“骨头案”重 点突破。经过多方调查走访,执行法 官得知刘某现在郑州市做生意,并且 获知了具体地址。 8月23日,执行法官驱车前往 郑州将刘某拘传至法院,送进了拘 留所。8月29日,在拘留所民警的 说服教育下,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 错误,同意偿还欠款。当日,刘某 的家人将全部执行款汇入了法院 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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