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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9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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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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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杨东晓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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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细化政策措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努力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护航员,为该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支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平顶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说。 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作为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平顶山市两级检察机关都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平顶山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项实事”,其中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是重要一条。平顶山市检察院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细化为17项任务,制定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落实一个销号一个。 与此同时,平顶山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等6个专项活动。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工作中,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打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该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民营企业人士人身权的犯罪;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哄抢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犯罪。注重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新型犯罪。 强化诉讼监督,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该市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解决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等问题。积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平顶山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科技局会签《关于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合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工作机制。 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尽可能地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对于犯了罪已经被逮捕的民营企业人士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经过逐案审查,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可以把逮捕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让其继续开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尽量避免抓了一个人垮了一个企业。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确保涉及民营企业纠纷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充分发挥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作用,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确保民营企业利益不受侵害。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快民营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办理进度。改进服务方式 增强服务实效 该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了解研究民营企业发展规律和司法需求,找准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供给的对接点,找准服务举措与司法办案职能的对接点。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宣传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定期发布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及员工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提出意见建议。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导诉导访、立案登记、查询咨询、邮寄送达等服务窗口,畅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在平顶山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该市检察机关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依法服务、全面服务、规范服务、长效服务、亲清服务,真正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清”上加“亲”。要求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服务工作纪律,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在企业入股,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利用办案接受企业赞助和拉赞助费;严禁占用企业的通信、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尽心竭力地为民营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以促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助推平顶山经济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侯民义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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