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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第11版:平安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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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虚开发票涉案金额1.6亿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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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王立朋张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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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王立朋张妍)“早知如此,无论如何我都不会钻这空子……”近日,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徐某流着眼泪,看着手腕上冷冰冰的手铐,后悔不迭。 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孟州市国税局执法人员发现有几家公司短期内与省外发生巨额交易,开票时间集中,行为异常。经过调查发现,发生交易的有5家药材种植公司和3家药材销售公司,这8家公司的成立时间基本一致,且实际控制人均为安徽人徐某。由于案件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税务部门将线索移送至司法机关。 孟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刘冬霞在接手此案后陷入沉思,药材行业对孟州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力。“当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该案的办理很可能会影响产业的正常发展。”刘冬霞回忆道。 基于这种顾虑,刘冬霞格外谨慎,认真审阅案卷,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多次到公安、税务机关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徐某以收购中药材为由,指使刘某、张某先后注册成立了5家药材种植公司和3家药材销售公司。刘某在3家药材销售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山东、安徽、四川、西藏、陕西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82份,徐某指使张某向其控制的5家药材种植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898份,涉案金额1.6亿余元,严重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造成了巨大税款损失。除此之外,这8家公司没有任何其他交易,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壳公司”。 在审查起诉期间,由于案情复杂,且涉及省外交易,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困境。为了进一步充实证据,刘冬霞多次与公安民警、税务人员召开座谈会商讨案情,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联合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最终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条,还原了案件的真实面目。检察机关依据充足的证据,对徐某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 “服务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对于投机取巧非法牟利者,必须严厉打击!”刘冬霞坚定地说。 近日,孟州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刘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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