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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28
2019-08-28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全省司法所将统一标识规范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7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醒目的门楣蓝底白字,中间是司法行政徽,两边分别是“中国”“司法”4个字的中英文版本,今后,这将是我省2469个司法所规范统一的崭新形象。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河南省司法所标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外观形象、办公环境、内部标识等方面,对全省司法所工作中的有关标识标牌的种类、规格、色彩、字体字号、使用要求等进行了统一规范。
  《规范》明确,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包括司法所整体色调、主体形象、标识标牌等。司法所整体外观形象应当做到庄重得体、规范统一、体现司法所特点。《规范》要求,司法所应当根据职能,分区设置办公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公共法律服务室、普法依法治理室等。各功能室内部应分类悬挂相应标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深入推进全省星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树立司法所统一、规范、整齐的整体形象。
    今年5月,省司法厅印发加强司法所建设3年行动方案,明确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命名省级规范化司法所758个,创建全国模范司法所45个,在各地司法所建设中发挥了领头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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