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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23
2019-08-23 第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请保护好我们的身份证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90
    
    生活中,人们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你的身份证不慎丢失后,突然发现有人使用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一些活动;你的身份证明明在自己手里,突然发现有人却在使用你的身份证……不错,这是有人在冒用或者伪造你的居民身份证。
    哪里有犯罪行为,哪里就有打击举措;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国家有关部门就会出手维护。
    昨天,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案件3.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万余人,捣毁制贩假证窝点1900余处,缴获一大批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详见16版)。
    众所周知,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也是每个人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用、最重要的证件。乘飞机、坐高铁、住宾馆、买房买车、签合同等,每个人须臾离不开居民身份证。因此,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十分重视居民身份证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居民身份证的保护工作。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人居心不良,伪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甚至涉嫌违法犯罪。为此,2018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链条、全环节精准打击。
    事实上,为了加强对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和保护,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以身试法者难逃法网。我们每一个人也要遵守居民身份证管理使用的有关法律规定,像爱护我们的信誉一样保护好我们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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