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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22
2019-08-22 第23版:法治论坛 大 |  中 |  小 

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张海滨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27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交通不便等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巡回审判能够切实为人民群众认识诉讼、感知司法搭起高效、便捷的平台,对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减轻群众诉累以及公正司法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部分基层法院的巡回审判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巡回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巡回审判在运行程序、规则方面混乱,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
    目前,巡回审判这方面的法律欠缺,并且都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则与之相配套,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操作要求,导致巡回审判的随意性较大,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许多不够规范的问题。
  (二)巡回审判的经费和人员配备得不到保障
    当前,部分基层法院经费仍得不到有力保障,而巡回审判涉及场地布置、审判人员的调配使用、工作人员就餐等,成本较高,部分基层法院往往承担不了经常性巡回审判的经济成本。
  (三)巡回审判在运行中受阻    因巡回审判就地开庭,部分当事人存有潜在的抵触情绪,时有哄闹、咆哮、谩骂对方的情形。另外,在巡回审判过程中遇到难题,需要当地乡村、组负责人帮助时,往往会遭到拒绝。
    (四)巡回审判现场秩序缺乏安全保障
    实践中,由于旁听人员较多,巡回审判审理时旁听人员随意插话的现象比较常见,影响审理进度;因法律知识缺乏,当事人临时申请证人出庭或临时递交书面证据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的对策  (一)制定巡回审判的相关细则,完善立法
    若要从真正意义上将巡回审理常态化、长效化,就必须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来坚持,这就需要相关的实施细则对巡回审判的启动、适用范围及程序等进行详细规范。
  (二)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与帮助
    要努力完善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门的巡回审判经费保障制度。
  (三)强化巡回审判的严肃性、安全性
    在巡回审判中,对于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原则上应安排法警参加庭审,保障庭审秩序及审判人员安全。当警力不足时,还要争取辖区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的协助,到庭预防突发事件。同时,在开庭前一定要对法庭纪律详细讲解,防止群众庭审时大声喧哗、肆意评论、随意走动。
    (四)充分谅解农村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缺陷,强化巡回法官的释名责任
    巡回办案地区的群众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诉讼能力较低,举证能力较差。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如果仅靠当事人举证,就很难查清案件事实,这就需要强化法官的释名权,通过法官的发问、引导等方式,以澄清事实或者落实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些事实,引导和协助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五)树立调解优先的巡回审判理念
    巡回审判案件大多是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巡回审判过程中,要多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及乡规民约,调解时应该多角度、多方位做工作,将法律、道德、伦理、情理、习惯、政策渗透调解的全过程;要善于运用群众语言,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促进案件和解。
  (作者单位:武陟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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