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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22
2019-08-22 第17版:平安商丘 大 |  中 |  小 

真情法援暖人心创新服务赢民心

——虞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综述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特约记者李立民通讯员杨辉/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584
    虞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光华在县司法局工作例会上,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殷切希望
     虞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文涛接待受援群众,征求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核心提示
    8月13日,河南法制报记者来到虞城县司法局。敲开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文涛办公室的门,他正和分管法律援助的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明献仔细审阅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在一寻衅滋事案的卷宗里,“辩”写成了“辨”;在一健康权纠纷的卷宗里,第22页有涂改……他们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郭文涛说,近年来,虞城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服务上做优,在改革上做实,在管理上做严。从群众需要的事做起,做实事赢民心,用服务暖人心。
A应援尽援
   不断延伸服务触角虞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应援尽援”这一工作要求,不断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群众的需求就是法援工作者的追求,随时随地无限时援助是他们的工作目标,破解“中梗阻”、服务无止境是他们的工作体系,群众满意、有幸福感和获得感是他们的工作宗旨。
    该中心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方面的法律服务;针对贫困村和困难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绿色通道,研究出台了《虞城县关于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实施意见》;多措并举,助推环境治理工作,服务企业改革。
   两年来,该中心共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186名重点服务对象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援助。
   该中心加强对法律援助站点的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管理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末梢神经”作用,巩固了“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成效,形成了纵连县、乡、村,横跨工、青、妇、老、残的立体复合型便民服务体系。
    以争创“放、管、服”改革品牌为突破口,该中心在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推行微笑服务,确保接待人员服务态度热情诚恳,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推行援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便民工作制度,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特事特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整治懒政、怠政现象。
    在创新宣传途径方面,该中心建立微信群,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新领域,定
期发送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针对军人军属、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订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2万册,将法律援助宣传送到群众身边。
    对每一名受援人,该中心在申请时都严格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和案件结束后采取开庭旁听、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受援人的意见,努力让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B刑事法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让每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作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县之一,虞城县大胆创新、精心谋划,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我都做好认罪认罚的准备了,没想到法律援助帮了我。”在虞城县李老家乡见到林某某时,他依然不太敢相信自己没花一分钱就有律师为其辩护,罪名也纠正了。
    林某某因销售假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觉得自己犯罪了,就该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他不请律师,我们得帮他请。”朱明献说,“刑事法律援助的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就这样,林某某的案子被分到了河南福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升的手里。在阅卷时,刘永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罪名产生了疑问。
    刘永升会见了林某某,详细询问每个细节,对案件又进行了全面分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罚金有很大差异,林某某的具体情况应该属于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开庭时,刘永升大胆地发表了上述辩护意见,最终判决书中写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依法予以纠正”,法院以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因为有了法律援助,让一些人改变了“只有有钱人才能打得起官司”的想法。法律援助让广大的弱势群体同样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他们的权利真真正正落到实处。
    据了解,去年,虞城县被列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县后,该县围绕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大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认罪又翻供、上诉、申诉的案件,凡是没有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外,一律纳入辩护范围;对审判阶段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凡是没有聘请律师的,除本人明确拒绝外,一律指派律师提供辩护,进一步规范了法、检、公、司刑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2018年以来,该县共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19件,刑事法律援助创同期历史新高。
C规范管理确保法援案件质量
   如何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答案就是严格管理法援案件,把案件质量作为法援工作的生命线。
    每个周末,朱明献和虞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辉都要加班, 对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审查。“查出的问题,都要让律师更正。”杨辉说,“法律援助案件一定要做好做实做优,这是对群众负责。”
    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虞城县司法局坚持全程监督到位、分类统计到位、回访到位、旁听到位、投诉案件处理到位的原则;发放案件补贴时,受援人不满意不发放,案卷质量评估不合格不发放,纪检组审查不过关不发放。
      该中心建立“双台账”、实现“两统一”。“双台账”即案件登记、结案、补贴、归档要同时建立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两统一”即纸质和电子台账内容统一、卷宗文书格式统一。这些措施提升了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了案件定期清结归档制度,案件归档率达到87.6%(含上年度受理本年度归档的案件)。
    为避免出现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向受援人“吃拿卡要”的现象,该中心在商丘市独创了让受援人签收《法律援助受援人告知书》的做法,从源头上切断了承办人的非分之想,确保了受援人真正享受到免费法律援助,这一举措得到了受援
  人的高度肯定。
      该县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由“粗放耕作”到“精细管理”的转变,案件办理由“快速提升”到“平稳增长”的转变,
    服务网络由“单一型”到“立体复合型”的转变,工作态度由“被动应付”到“主动作为”的转变等。
      “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百姓的心中就有多重。”面对弱者求助,法律援助提供的不仅是一份公正正义,
    更是一份贴心暖。”郭文涛说,“把法律援助做成民生工程,为弱者撑起一片天空是虞城县法援人追求的目标,我们会
      为此目标不懈坚持、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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