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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22
2019-08-22 第14版:平安新乡 大 |  中 |  小 

做实民心工程传递司法温暖

——获嘉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徐霞陈延鹏/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773
    
    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民心工程。近年来,获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不懈抓好司法救助工作,把这项能够充分彰显司法温度的民心工程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自2018年以来,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万余元,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15件15人,其中2件2人为贫困户。近日,该院对近两年来的司法救助案件逐一进行跟踪回访。
检察干警将司法救助金及时送到医院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获嘉县检察院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脱贫攻坚,切实救助“救急难”,确保精准司法救助,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救助倾斜,以达到精准救助、精准扶贫相结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陷入极度贫困等问题出现。
  “当从新闻上看到这起事故后,我们主动联系,听说伤者在新乡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我们第一时间送去了救助金!”处暑时节,天气依然闷热,该院副检察长宋杰一行四人边走边聊,来到司法救助对象王某家里进行回访,并看望他们一家。
  “当初你们送来了救命钱,现在又来看望我们,该怎么感谢你们啊……”在王某家里,被救助人王某拉着检察干警的手,眼含热泪。
    去年7月份,王某一家遭遇重大交通事故,年幼的孩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怀有身孕的妻子受伤在医院接受救治,王某本人身负重伤在新乡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命悬一线,每天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王某一家无奈,只能通过网络途径寻求帮助。
    王某一家本来就是村里的低保户,家庭生活十分贫困,这次变故无疑是雪上加霜。从一则新闻上看到这篇报道后,获嘉县检察院干警走访调查,马上将案件情况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遂林作了详细汇报。正常的救助程序,需要经过材料审核和层层审批,势必影响对王某的治疗。经研究,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办案机关可以依据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资金,救助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该院决定为救助生命“特事特办”,采取先垫付救助后审批的形式,开启伤员急救的“绿色通道”模式。这起交通事故发生6天后,该院的检察官便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医院,为王某解了燃眉之急。
    目前该案民事赔偿部分已经赔偿到位,王某一家被确定为贫困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得到了相应救助,生活状况有所改善,王某伤情逐渐好转,家里又添了一个小宝宝,日子虽然艰苦但充满希望。王某表示,感谢检察院和社会各界对自己家庭在危难时刻的帮助,他一定会在身体恢复以后,自力更生,尽快摘掉贫困户的帽子。
  “司法救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重在实效,贵在及时。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为因案致贫群众缓解实际困难,既符合法律精神,也切实体现了检察为民的情怀与担当。”高遂林说。
人文关怀 司法救助温暖民心
    沿着一条生产路,该院检察干警一行来到被救助人王某军和王某仁家里进行回访。
  “当时这两家的青壮年在车祸中死亡,尸体停放了40余天都没有下葬,社会影响较大,矛盾一触即发。”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继轩对这个案件非常熟悉。2018年11月的一天,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和几名妇女来到该院控申接待大厅,老人悲愤地说:“我儿子被撞死一个多月了也没人赔偿,你们管不管?”
    张继轩看到老人情绪激动,先安抚他坐下来,给他倒上水,让他慢慢说。老人是该县位庄乡王治村人,其儿子王某军乘坐朋友王某仁的摩托车与一辆小汽车相撞,二人当场死亡。肇事方已被批准逮捕,支付了每个死者家庭2.5万元,双方就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相关损失未达成赔偿协议。为此,两名死者家属都拒不安葬死者。
    张继轩带领检察干警了解情况后,联合该村两委和司法所的干部深入王治村进行走访,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进行沟通,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安抚家属情绪,进行心理疏导,并且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次走访和协调,检察干警最终说服两名死者家属,将死亡已经40余天的两名死者下葬,王治村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与祥和。
    在处理这个问题的同时,检察干警在走访过程中得知,两名死者约40岁,都正值青壮年,突如其来的变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王某军死亡后没几天,妻子就走了,家里经济非常拮据;死者王某仁的家中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其父母都已经70多岁,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检察干警向领导汇报该案情况,经检察长批准,按照司法救助政策,对此案启动司法救助,解决两个家庭的实际困难。
    在另一次回访中,在被救助人周某家中,周某含泪告诉检察干警,其丈夫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者没有对其进行赔偿,是获嘉县检察院雪中送炭,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为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她的经济困难,感谢检察院让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目前其丈夫的赔偿金已赔偿到位,村委还给她的公公找了一份打扫卫生的工作,也增加了家庭收入,她会带好孩子,重新开始生活。
    司法救助缓解了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更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社会、来自法律的温暖。
    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其示范效应并不会随着案结事了戛然而止。该院努力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让当事人及其身边的人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体会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回访机制 强化司法救助成效
    该院积极探索国家司法救助回访新途径,实现法律、生活、教育全方位救助,切实让被救助人既受到了救助,也体会到检察为民的温度。
    该院通过打电话、上门等方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在回访过程中,检察干警详细了解被救助人的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积极稳定当事人情绪,对救助的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对在政策范围内未落实到位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温情。
    检察干警为每一起救助案件建立“常态化回访”档案,通过回访考察、跟踪帮扶,从生活关心、法律维权、心理抚慰等多方面入手,参与案事件说理释法,及时采取疏导预防措施,及早化解矛盾。国家司法救助原则是同一当事人只能救助一次,该院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构建多种救助渠道相衔接、多种救助方式综合运用的立体救助模式,积极拓宽帮扶渠道,实现救助多维化,运用社会力量来帮助困难贫困家庭。
    通过对2018年以来的司法救助案件回访发现,该院2018年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均得到有效的使用,全部用于被救助对象改善生活、继续医疗方面,未出现司法救助金被滥用、浪费的情况。
    近年来,该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变化,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定位司法救助案件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长效”,他们不断探索、完善、健全多元救助方式,积极开拓司法救助案源,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准确了解救助对象的具体困难,做到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帮助被救助人及早脱离困境,提升了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效果,得到当地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认可与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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