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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第14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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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检察院 让祖国花朵沐浴“司法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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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书锋朱广亚通讯员胡燕红王瑞烽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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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安阳县检察院在该院检察长呼雪峰的领导下,采取多项措施、全方面、多角度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学第一课”检察长送法进校园 今年4月3日下午,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呼雪峰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安阳县第二高级中学1300余名师生讲授了开学第一课《知法守法用法——做法治时代的青少年》。呼雪峰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及办理的典型案例,从什么是法,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原因及特点,未成年人应如何加强自我保护等方面,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呼雪峰把生硬的法律条文和法学原理,转化成生动平实的语言。一个个精彩的法治小故事引发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让广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了如何明辨是非、明确法律界线,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自2017年开始,该院坚持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共计讲授开学第一课15人次,让越来越多的孩子沐浴“司法阳光”。 检察开放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从娃娃开始 今年5月30日上午,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安阳县检察院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县教育局副局长卢洪礼、共青团安阳县委办公室主任尚峰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老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4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共商未成年人成长课题,帮助青少年儿童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参会人员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结合工作实际建言献策。呼雪峰在座谈会上表示,将尽快研究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把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的动力;以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工作,做到打击、预防与保护并重,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障。 传达“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从防侵害开始 今年5月10日,安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春雪带领部分干警到安阳县教育局传达最高检就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并组织学习了最高检发布的两起关于检察机关积极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案例。安阳县教育系统50余名中小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 各中小学校校长就该检察建议积极踊跃发言,就本校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上的措施进行了交流,并表示要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列举的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整改方向,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对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为在校未成年人全力打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安阳县教育局副局长王文峰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在会上当即向与会校长提出要求,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从细节开始 2018年7月,安阳县检察院未检科员额检察官韩雪在办理一件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死亡后,其家人没有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其家庭生活困难。细心的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家里还有一个年仅7岁的弟弟,正在读小学。她随即依职权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控申科发出了《关于对杨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审查的建议函》。同年12月,被害人的父亲杨某某,顺利领到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 2018年12月13日,在公开答复会议上,检察官讲解了对杨某某的家庭进行司法救助的原因。“因为此案件还包含着对杨某某另一个未成年儿子的救助,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要义不容辞伸出援助之手,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党的温暖。”会场上,杨某某感动得泪流满面。老人和与会的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起,拉着检察官的手久久不肯松开。国家司法救助突出以未成年人为保护重点,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这虽然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但是却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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