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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15
2019-08-15 第05版:清风中原 大 |  中 |  小 

焦作 查准“风险点”防止“灯下黑”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通讯员霍姗姗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14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通讯员霍姗姗)“在开展执纪监督的过程中,对党纪法规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可能出现监督检查程序不规范、擅自扩大监督检查范围、执纪监督不够精准等风险。”近日,焦作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召开室务会议,讨论各自岗位中存在的风险点。
    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就排查到哪里。日前,焦作市纪委监委结合“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岗位风险点全覆盖排查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出)驻机构,分别结合部门和岗位实际,一项一项找准查实部门和个人岗位风险点,各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必须经室务会讨论决定、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在市纪委监委内部公开。
    据了解,此次岗位风险建档覆盖了市纪委监委机关23个部室、30个派(出)驻机构,目前共查找岗位风险点613个,制定防控措施725条。
    针对排查出来的岗位风险点,焦作市纪委监委明确监管权限,落实监管责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岗位风险防控一览表,建立完善的岗位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让防控措施找得准、防得住、管得牢。
  “结合系统内部典型案例查找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排查岗位风险,既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廉洁奉公意识,也有利于我们提早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迅速纠正、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焦作市纪委监委监督室主任周红波说。
    焦作市纪委监委在建立完善岗位风险防控机制的同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管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列出负面清单,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划出“警戒线”。焦作市纪委监委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围绕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执纪监督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涉案款物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登记备案办法,及时修补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共处置问题线索69件次,谈话函询38件次,初步核实26件次,立案2件次,党纪处分2人。
  “先正己才能后正人,纪检监察系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我们必须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灯下黑’。”焦作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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