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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第21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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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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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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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宏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05民初14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加才、河南银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赵书成:陈伟与刘加才、河南银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赵书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7)豫0105民初2081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还款义务,权利人陈伟于2019年2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同日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105执5140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将对你们限制高消费,并对赵书成名下位于金水区经七路50号院1号楼2单元27号(不动产权证号:9901821449)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拍卖等执行过程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评估拍卖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有你们承担。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9月10日10时至2019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13号院4号楼3单元33号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长垣县人民法院公告马百根: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哲诉被告马百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728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毋顺利、毋有利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毋顺利名下位于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世纪新区14号楼1单元5号(权证号:0530104180)和被执行人毋有利位于焦作市解放区青年路新苑小区161号楼4单元6号(权证号:0530101447)二处房产进行了评估,现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毋顺利名下位于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世纪新区14号楼1单元5号(权证号:0530104180)、毋有利名下所有的位于焦作市解放区青年路新苑小区161号楼4单元6号(权证号:0530101447)。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及拍卖价格:被执行人毋顺利名下位于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世纪新区14号楼1单元5号(权证号:0530104180)评估价为682400元,经合议庭合议,将以评估价682400元作为起拍价,保证金为68000元,增加幅度每次为6800元。被执行人毋有利位于焦作市解放区青年路新苑小区161号楼4单元6号(权证号:0530101447)二处房产。评估价为590400元,经合议庭合议,将以评估价590400元作为起拍价,保证金为60000元,增加幅度每次为59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着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公告周曙光(41022519730312493X):原告乔家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2011民初字第3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周曙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给付原告乔家刚烟酒款12300元。案件受理费108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周曙光负担。请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马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何东燕与你买卖合同一案,现已进入司法评估程序。申请人何东燕申请对马琳和吕海霞共有的位于新乡市学院街88号畅想剑桥程城2号楼1单元11903室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现依法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请你携带有效证件自公告期满后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到本院509室选定评估机构,逾期不至,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同时告知你在选定评估机构后3日内来我院确定现场勘察事宜,逾期本院将组织现场勘察,届时评估机构将作出初稿,你应在作出初稿后3日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对初稿有异议在领取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对初稿认可,届时评估机构将作出正式报告,正式报告出具3日后视为送达。 延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南一饮相思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河南一饮相思酒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对其施工的河南一饮相思酒业有限公司物流园钢结构3#仓库项目和办公楼内装饰项目工程中施工的实际面积进行鉴定。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司法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延津县人民法院206调解室选择司法鉴定机构,于2019年11月8日到本院诉讼立案大厅领取司法鉴定报告,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自收到该报告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不到场或不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权利,相关事项的通知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赵献彬、刘三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献彬、刘三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告赵献彬、刘三云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马魏、杨栽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保)与被告马魏、杨栽旺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告马魏、杨栽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吴建军:本院受理原告范华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2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徐文彤:本院受理原告魏红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丁伟杰:本院受理原告虎遵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李跃军:本院受理原告梁伟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422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武新喜:本院受理原告董怀卿、赵玉芬与你及裴俊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422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宋艳兵、刘令超、张春兴、朱东昌、徐全央、宋俊杰、魏春乾、魏文飞、魏浩:本院在执行张爱君与许昌华芪实业有限公司、河南许丰种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张爱君向本院提交书面追加你们九人为被执行人申请书。现依法向你们九人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03执异44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周志恒、刘得民、常玉平:本院常红霞申请执行周志恒、刘得民、常玉平、赵利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裁定等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执恢3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关于许昌天基置业有限公司与乔中华、许昌和诚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许昌和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许昌县尚集镇兴平路东侧、尚集街南侧两宗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拍卖。经申请人同意,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许昌和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许昌县尚集镇兴平路东侧、尚集街南侧两宗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许昌和诚实业有限公司;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联系人:郭法官;联系电话:0374-2929150;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提交书面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0883民初1992号王立忠、张素君:本院受理原告孟州市纳宝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赵晓丽:本院受理原告秦政委诉你及张卫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804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0611民初2516号被告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鹤壁人民黎源电气有限公司、浚县丰黎种业有限公司、河南佳吉轮胎有限公司、浚县宝迪置业有限公司、邢士苹、毛树帅、马红鹏:本院受理原告鹤壁市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鹤壁市同力橡胶有限公司、鹤壁人民黎源电气有限公司、浚县丰黎种业有限公司、河南佳吉轮胎有限公司、浚县宝迪置业有限公司、邢士苹、毛树帅、马红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豫0611民初251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焦军卫、白玉粉:本院受理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焦军卫、白玉粉立即偿还原告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755454.33元和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9年5月8日利息、罚息、复利为135217.32元,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个人贷款合同》(抵押、保证)的约定执行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其中未逾期贷款的利息以年利率7.755%逐月计取,逾期贷款以年利率11.6325%逐月计取罚息,复利以逾期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为11.6325%逐月计取,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浮动利率参照调整后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并按照贷款人相关政策执行】;2.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原告对位于洛阳新区古城路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7幢1-1903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担保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前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民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世界名木树雕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洛阳中报传媒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2002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徐亚鹏、王同乐:本院受理朱春会、凌华志与任改霞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豫03民终2703号民事判决书:一、变更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2017)豫0303民初6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徐亚鹏、王同乐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朱春会、凌华志借款本金166.4万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5年9月16日起按15.8万元计算至2015年11月8日,从2015年11月9日起按45.8万元计算至2016年1月1日,从2016年1月2日起按82.8万元计算至2016年7月8日,从2016年7月9日起按166.4万元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变更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2017)豫0303民初6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任改霞对徐亚鹏、王同乐应偿还朱春会、凌华志借款本金82.8万元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从2015年9月16日起按15.8万元计算至2015年11月8日,从2015年11月9日起按45.8万元计算至2016年1月1日,从2016年1月2日起按82.8万元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驳回朱春会、凌华志的其他诉讼请求处理。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银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梁少峰、尤松芬: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佳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市河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卢永杰: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佳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强华通讯有限公司、孙晓晓、王书红、洛阳轩航商贸有限公司、李向江、武静静: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洛阳轩航商贸有限公司、李向江就(2017)豫0322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国庆:本院受理原告孟津县华瑛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与河南居安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2民初1160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夏立民:本院受理原告高富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2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马智宏:原告前海邦德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关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讯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杨民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关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许俊杰:本院受理的武中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2002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周平伟、百好飞:本院受理的武中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2002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海迪:原告洛阳市鹏燕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请求依法判令解除你同原告洛阳市鹏燕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判令你配合原告洛阳市鹏燕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备案解除事宜,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豫0327民初1400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孙智鸣(孙治铭):本院受理原告宋现朝诉被告你及夏光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8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莉颖: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喜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两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龙门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田向阳、王菲菲:本院对原告张江男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7民初1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田向阳、王菲菲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江男借款124800元。驳回原告张江男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刘长彬: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麦圈与被上诉人河南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长彬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3民终25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西峡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有成:本院受理王俊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将在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之后3日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涌:本院受理原告刘文道诉被告刘涌(居民身份证号:140102196807052378)宣告失踪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302民特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刘涌(居民身份证号:140102196807052378)为失踪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卢少寅:本院受理原告徐庆林、赵清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302民初3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南召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淑萍:本院受理的原告屈德松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点30分在本院第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召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南召县白土岗镇柳树沟村关才石沟组汪金果:原告桑建国与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原告被告共同非婚生儿子桑梓豪与原告共同生活;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桑梓豪自2016年7月1日起至满18岁每年10392.01元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支付本年度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三、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土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朱新强:本院受理上诉人曲改霞与被上诉人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你、王春芳、荆文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2民终9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陈善玉:本院受理原告王锦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5日(即2019年10月21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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