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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 第01版: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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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追授李庆军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2019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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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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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朝着中原更加出彩扎实迈进的生动实践中,涌现出一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身患重病仍以顽强毅力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庆军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为深入推进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开拓进取、矢志奉献,省委决定,授予李庆军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 李庆军,男,汉族,河南济源人,1964年3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李庆军同志在审判一线工作25年,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尽忠职守。2014年10月被确诊为尿毒症后,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病痛,坚守岗位、敬业如初,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54岁。 (下转0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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