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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3 第16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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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严重失信或被行业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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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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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将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严重失信: 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许可或者取消备案的行政处罚的;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失信情节严重的。 征求意见稿明确,黑名单有效期一般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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