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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3 第05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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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案宣传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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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代文官 尹成效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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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下午,渑池县法院执行二团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县城盛瑞祥商贸城附近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执行干警马上将情况汇报给新任团队长张群芳,张群芳安排3名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实施扣押…… 2018年12月5日晚9时许,崔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与董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车辆受损、董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认定,崔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董某无责任。董某住院治疗数日后出院,崔某仅支付了部分治疗费,就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董某将崔某及车辆所有人张某诉至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崔某、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董某于2019年7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两人对此视而不见。 7月19日下午4时许,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豫A号牌汽车停在路边,但张某不知去向。执行干警随即开展了一系列执行措施:打开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拍录;走访周边群众进行调查,了解到该车辆一小时前停放在此;对照案卷里被执行人张某所签的地址确认书里的联系方式,确认与该车辆里留下的挪车电话一致。执行干警现场与张某联系,但张某未接听电话。执行干警编发短信告知张某,请其速到执行现场,如不配合法院执行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强制扣押。张某收到短信后与执行干警联系,称其本人在外地,车已停放在此处一天。其所言与执行干警调查情况明显不符,执行干警告知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但张某仍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干警把现场情况汇报给团队长,团队长当即批准实施强制扣车。执行干警随即疏导围观群众,联系拖车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车辆进行强制扣押,并多方联系周边停放的车辆,挪开可供拖车的位置。执行干警再次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尽快到法院履行,否则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执行现场,围观群众有50余人。在执行过程中,一名群众问:“人家车主不在,你们法院能把车开走?”执行干警当即对围观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说:“我们法院自从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以来,从未向困难低过头,想尽办法把一切不可能变为可能。我们绝不向‘老赖’妥协,不放过任何一个执行线索。希望大家多提供线索,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行动。渑池县法院将以实际行动证明打击‘老赖’的决心。”这名群众从头到尾见证了法院的执行,最后感慨地说:“以前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看法,总是听说法院执行不行,但我今天算是亲眼看见了,法院还真是厉害,真把车给弄走了。天这么热,法院的人真辛苦!” 此次现场执行,受到了围观群众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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