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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7-15
2019-07-15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第三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破产重整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7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7月13日,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三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郑州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省高级法院、河南大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市中级法院主办。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受邀出席论坛开幕式,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王韶华,河南大学党委书记卢克平,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研究员周立,郑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等领导嘉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省法院系统、国资委系统、科研高校系统等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代表共计600余人出席本次论坛。与会嘉宾和代表围绕“破产重整中的疑难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等重要议题,展开为期一天的深入研讨。
    论坛特邀最高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杜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章恒筑,分别就“破产重整的几个问题”“破产审判座谈会纪要解读”“中小企业重整的若干问题”等作了相关学术报告。3位权威专家的精彩发言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同时也将论坛推向高潮。
    据悉,本届论坛取得的成果对今后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破产重整,充分发挥司法权威和动能以及对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进一步解决破产重整领域疑难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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