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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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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随时随地随身”的公共法律服务 |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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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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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1日上午,司法部举行《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背景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为什么制定这个《意见》? 主要有4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 二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的改革任务。 三是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和统一管理。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2 如何让群众惯用公共法律服务? 我们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种“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是评价体系建设成效的根本指标。 要坚持服务为本,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愿意用、习惯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推进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百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方便、快捷、无障碍。 广泛邀请各种媒体多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公共法律服务,遇到纠纷或者烦心事,首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推进? 《意见》指出,要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并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予以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两办《意见》的要求,商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总量、质量和效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实现城乡无差别服务。 4如何保障低收入群体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逐步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等。 5针对农村特点的法律服务情况可否介绍一下? 近一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建成了省、地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平台,在农村,村(居)法律顾问正在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还可以获得中国法网终端、12348热线的支持。不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当地市政综合服务大厅。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三大平台通过工单有效流转,统筹协调、匹配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 6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建设情况如何? 典型案例库是2018年5月正式发布上线,截至2019年7月10日,案例库入库案例总数为20970篇,访问量已突破191万人次,引起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较大关注。案例库的案例涵盖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各方面业务,共11个方面36类,访问量较多的案例类型有:社区矫正、戒毒、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监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 (综合新华社、司法部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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