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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7-10
2019-07-10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我国拟修法明确教育惩戒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答记者问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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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1《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二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正在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须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三是深化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2018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目前正处于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同时,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2《意见》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教学方式。引导学校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
    二是强化教学管理。对省、市、县,特别是学校分别提出了规范教学管理的具体要求,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
    三是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统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时间,创新作业形式,杜绝给家长布置作业;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严禁考试排名;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有帮扶制度,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拓展学习空间。
    四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
3《意见》明确提出“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请问出于什么考虑?
    由于目前程序性规定缺乏,影响了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有的对学生“不愿管、不敢管”,有的过度惩戒甚至体罚学生。下一步,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原则,教育惩戒重在教育,要建立在对学生关心爱护、促进健康成长的基础上。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爱学生,又严格管理、悉心教导,提升育人效果。三是抓好教师法修订工作,在法律修订中进一步明确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学生等方面的权利,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力,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4如何解决教育“指挥棒”问题?
  《意见》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制订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三个评价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明确提出党政负责人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考查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监测平台,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
5《意见》对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提出了哪些要求?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免试,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就近,《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样既满足招生人数要求,又确保客观公平。
    在高中阶段,对招生和考试分别提出了要求。一是强调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二是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不断提高命题水平。
6《意见》再次提出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如何落实?
    在去年出台“减负三十条”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减负要求。下一步要综合施策,推动系统减负。
    一是通过提高质量减负。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学校里、课堂上学懂学好。
    二是通过优化课程减负。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不得增加教学难度,提前赶进度。
    三是通过规范课外培训减负。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杜绝超前超标培训行为。
    四是通过科学评价减负。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防止“唯考试、唯升学”,解决好“指挥棒”问题。
    五是通过社会协同减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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