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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第11版:平安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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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召开﹃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诉前调解﹄新闻发布会 |
院长公开承诺﹃有案必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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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和忠芦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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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和忠芦萍)“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结案必执!”7月2日,在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召开的“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诉前调解”新闻发布会上,面对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新闻媒体记者,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的话引得现场掌声雷动。 据统计,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该院登记立案量每年平均以50%的速度增长,年均收案数已突破1万起。“然而,在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各地法院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首次执行的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无法及时查封查控,导致案件陷入僵局等。”阎鑫说,对此该院庄严承诺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要求法官在立案阶段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同意诉前调解的转入调解程序,诉前调解无果及时转入诉讼程序。目前,该院已将前期积压的1581起执行调解案件录入执行审判流程系统,有效确保了当事人诉权和申请执行权。 针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该院专门设立了“许昌市民事行政诉讼预防中心”,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分流至许昌市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许昌市保险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类型纠纷案件则分流到魏都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针对涉及金融部门、民营企业的案件,设立了“许昌市金融+企业纠纷调处中心”,力争将此类纠纷通过非诉方式予以解决。 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该院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对于在一个月内调解不成的纠纷,该院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并根据案情分别采用速裁、快审的方式予以审判,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无缝对接。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有案必立’的庄严承诺,体现了该院党组的政治意识与为民作风,而该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的做法,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让群众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区人大代表刘发兴称赞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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