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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第10版:平安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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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 |
为群众提供有感情有责任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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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段田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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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段田田)7月3日,平顶山市司法局在叶县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司法所工作、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期工作,研究部署下步任务,推动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平顶山市司法局局长陈建忠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智慧司法行政”带来的一站式便捷服务;建立领导干部直接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制度,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推动和改进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感情、有责任、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努力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提升服务为根本,努力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以提高保障能力为基础,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持续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坚持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 陈建忠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牢固树立“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坚忍不拔的信念、艰苦奋斗的作风、昂扬向上的面貌,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真抓实干、砥砺奋进,加快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为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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