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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第09版:天平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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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法庭功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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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王东通讯员韦德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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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王东通讯员韦德涛)人民法庭不仅要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打通乡村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还要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7月1日,新乡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新乡中院)召开完善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职能,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推进会。会议发布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职能的方案》,对全市46个法庭工作职能改造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了法庭布局,重塑法庭功能定位,推动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展现新作为、新形象。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法庭面临新的发展形势,法庭功能定位发生新的变化。新乡中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和改进工作。该院专门成立了法庭指导小组,依据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经过深入调研,对全市46个法庭职能定位进行改造,打造了“专业法庭、中心法庭和边远法庭”3类法庭,赋予不同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搞好法庭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配置,实现重塑后的法庭功能定位清晰、人员配置合理、各有重点特色。如中心法庭着重于审判业务和纠纷化解,将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形成立体化纠纷化解体系,承担起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职能,自觉当好基层解纷的排头兵。 新乡中院院长袁荷刚说,坚持把法庭功能改造当成一项全局性工作抓好抓实,发挥法庭的双重职能,将法庭打造成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坚强堡垒;实施科学分类、精准考核,继续细化三类法庭考核指标,推动改造方案落地见效;坚持以“案结事了、少诉无讼”为导向,妥善处理基层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信息化引领,提高效率,建立集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实现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数据分析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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