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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一纸律师调查令,让当事人“进入案里”,“了解过程”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1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6月11日,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发出3份律师调查令,指派两名律师杜国茂和马良伟分别到周口市拆迁办、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银行周口支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彭某诉刘某起、刘某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经过法院审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川汇区法院执行法官李纪念通过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查询后发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在交通事故中彭某的父亲当场死亡,所以彭某的情绪很不稳定,对于法院执行工作不理解。李纪念在进行细致的社区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土地正在拆迁,可能会有补偿款。李纪念决定向彭某的代理律师签发律师调查令并书面送达了使用须知,让彭某与他的代理律师一起持令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通过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推行,让当事人“进入案里”,“了解过程”“看到过程”“监督过程”,有效地缓解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提高了执行效率,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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